交流会名称:2017年医学院校毕业生专场

摊位号:211

时 间:2016年12月31日

地 址: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田径场

摊位信息  >>>

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招聘省属公立医院医保服务站工作人员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在福州10家三甲公立医院设立医保服务站,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融合。省属医院医保服务站拟配置1名站长,2-3名工作人员,合计40人。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国内第一家成立的专业化健康保险公司。2007年以来,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简称:人保健康福建分公司)连续承办与福建省本级、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居民医疗保险相衔接大病保险业务、在榕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以外伤医疗费用审核经办服务,与在榕公立医院、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了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管理和提供医保服务的合作关系。
医保站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医保政策咨询。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的咨询解答工作,解决参保人员在就诊中发生的与医保相关的政策问题。
(二)提供医保服务。做好协助参保人员办理转诊和转院手续、特殊病种登记等医保服务工作。
(三)落实医保政策。依据现行医保政策及服务协议,监督和规范医保基金运行,协助处理医保服务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其他要求:
一、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健康,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表达能力,有较好的服务意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2、学历要求:大学专科以上;专业:临床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中医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学类、公共卫生管理类等医学类等相关专业;
3、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有临床、医保等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并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
二、人事关系:
人员日常工作安排、管理和绩效考核由省医保中心和人保健康福建分公司共同开展。
三、工资待遇
参照人保健康福建分公司用工人员薪酬标准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人员管理,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职称(技术等级)补助、绩效考核工资组成。
如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发送至:723581373@qqmoc。薪资3000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