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院校”毕业生毕业前已在福州落实(非公)单位,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第一步: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先由用人单位盖章,再送海峡人才市场盖章,最后与人才市场开具的“调档通知”一并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其中一份学校留存)。
      注:非福建生源研究生以下学历毕业生需向学校索取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第二步:七月份毕业后,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证,报到证(如果入学时户口有迁到学校的毕业时还是向学校领取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在"报到证"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向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步:持以下材料到海峡人才市场报到,并由海峡人才市场代办就业接收手续
  1、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到证"原件(空白处注明"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注:非福建生源研究生以下学历毕业生,附上 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第四步:人才市场办好就业登记手续后,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
 

第五步:与海峡人才市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缴纳人事代理费;如果要落海峡集体户口,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按海峡人才落户要求提供落户材料。

第六步:档案未到的持海峡人才市场开具的"调档通知"到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手续

注:接收单位必须是福州市区企业,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人事专用章有效


具体办理流程可登陆: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区"查询。如有疑问请致电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客服热线 0591-9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