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院校”毕业生毕业前已在福州落实(非公)单位,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第一步: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先由用人单位盖章,再送海峡人才市场盖章,最后与人才市场开具的“调档通知”一并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其中一份学校留存);附上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步:七月份毕业后,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证,报到证【如果入学时户口有迁到学校的毕业时需向学校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口迁移证(市外学校)】",并持"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在报到证的"备注"栏上盖章


第三步:毕业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到海峡人才市场报到;如果要落海峡集体户口,根据毕业生实际情况,按海峡人才落户要求提供落户材料。

第四步:与海峡人才市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缴纳人事代理费

第五步:档案未到的持海峡人才市场开具的"调档通知"到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手续

注:1、与我市场有协议的院校且档案尚在学校的无需开具"调档通知"
        2、接收单位必须是福州市区企业,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人事专用章有效

具体办理流程可登陆:海峡人才网www.hxrc.com"毕业生就业服务专区"查询。如有疑问请致电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客服热线 0591-9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