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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村卫生所纳入医保门诊定点

    2017-11-14

    来源:海峡人才报


        日前,宁德市医保局下发《关于村卫生所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定点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宁德市村卫生所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工作。

        通知明确,村卫生所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执业医师(助理)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注册在岗,男性在70周岁、女性65周岁以下;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已纳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村卫生所工作人员参加县级卫计、医保部门组织的政策业务培训,并考核合格。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医保管理部应与当地卫计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海云工程”村卫生所于10月底前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定点村卫生所不得使用未就诊参保人员的社保卡或合作医疗证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