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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城厢区独生子女家庭享免费医保

    2017-10-24

    来源:海峡人才报


        近日,莆田市城厢区启动2018年度城镇独生子女户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工作。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户家庭可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区办理医保补助。 

        据了解,2016新修订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优待与奖励中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享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给予补助的优待。”

        根据这一规定,自2015年度起,莆田市城厢区在全市首家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户家庭成员,在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进行全额补助,即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由区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