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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查处一名“公考”报名违纪考生

    2017-4-19

    来源:海峡人才报




        本报讯  我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络报名阶段,省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核某职位报名资格时,发现一名考生伪造报名信息、进行恶意注册,扰乱报名秩序。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考生被取消本次招考的报考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5年。


        录用考试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承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我省历来高度重视录用考试的公平、公正,对考试作弊行为采取“零容忍”。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以后,我省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得到省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并在考前召开了联席工作会议,针对录用考试的作弊特点,建立“防治结合、多措并举”的跨部门联动机制,形成“事前严密监控、事中严格管理、事后严肃处理”工作链,进一步增强我省防范打击考试作弊的能力。


        省公务员局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或组织作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可处以刑罚,组织作弊的最高可处以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务员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希望广大考生在有志于成为公务员的那一刻起,就要筑牢道德防线,诚信考试,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公务员录用考试良好的社会形象。(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