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招聘消防文职雇员
为了缓解我队警力不足,根据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雇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拟共招收文职雇员5人,其中:
1、监督岗位:3人,限男性。主要负责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法律、公安专业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文秘岗位:2人,限男性。主要负责公文起草、汇报材料、信息反馈等,法律、文秘、中文、新闻及有写作特长或在体育方面有蓝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特长的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无不良记录,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服从工作分配。
(二)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1、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举止端庄。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消防文职人员体格条件》,无传染性等疾病。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月28日-5月28日
2、报名地点:台江区公安消防大队(福州市鼓楼区上浦路182号,金山大桥北侧)四楼大队办公室。联系人:卢晓波,联系电话:13960860643。
3、招聘共分面试、笔试、体检、政治审核四个环节,待合格后进行跟班培训,并经试用一个月后经考核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录用并签订正式合同(每三年签一次)。
4、健康检查: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到医院体检,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院校毕业证书、2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及能说明个人特长、成绩证明,可将材料直接发送至大队邮箱(邮箱1919391722@qq.com)。
六、薪资待遇
录用后的消防文职雇员由消防部队免费统一发放制式夏、冬服装、肩章,转正后每月待遇包括:月工资2350元,全额保障“五险一金”社保费用1000元,伙食费750元。其中基本工资每年递增100元,考勤补贴每两年递增100元。
人员正式录用后,每月工作绩效考评、加班、值班补贴另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其中文职雇员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的,将予以辞退。
公告(二)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福州市台江区公安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消防执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能服从军事化管理,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18—35周岁,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符合条件的退伍战士(服役时间算工龄每一年兵龄每月以200元的基本工资补助)及有医护、汽车驾驶、维修车辆电器、体育、文艺、写作、计算机操作等或在体育方面有蓝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特长的优先招聘。
二、招聘时间
长期招收,人数不限。
三、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经面试、体检、文化和体能测试、政审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
1、岗前培训(试用期一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3000元,转正后每月待遇包括:月工资3000元(工作每满一年基本工资递增200元),全额保障“五险一金”社保费用1000元,伙食费868元。
2、根据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和个人工作年限,每完成一年的工作合同,由支队将发放5000-10000元不等的年度奖励金。
3、如担任执勤中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职务的,每月分别给予600元、300元、100元岗位补贴。
4、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等级评定制度,每年评定1次,被评为等级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给予200-1500元的等级补贴。
5、签订劳动合同后,由部队统一保障服装、食宿。
6、正式录用的人员实行“上二休一”工作模式,即执勤两天(48小时)休息一天(24小时)的执勤制度(休息时需填写请、休假表报中队干部审批)。
7、政府专职消防员从签订合同的第二年起,每年享有一次为期20天的探亲假(往返路费可报销,并退还休假期间伙食费)。
8、入职满三年且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发展成为中共党员和部队免费培训驾驶员。
五、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退伍兵携带退伍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出具)、一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
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公安消防大队(福州市鼓楼区上浦路182号)。
联系方式:台江区公安消防大队张敏华指导员手机:13705908981,电话 :0591-87592119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台江区公安消防大队。
福州市台江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