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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条件毕业生创业可补贴2000元

    2017-2-28

    来源:海峡人才报




        本报讯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000元。


        补贴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重复享受。


        317日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并提交《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记者 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