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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峡人力获批为福州总部企业

    2017-2-21

    来源:海峡人才报


        福州市近日认定第五批两家总部企业,分别是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经认定后福州总部企业达52家。

        据了解,总部企业是指完成注册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对其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业法人机构。这种企业一般有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总部就是总公司或集团。

        在新认定的2家总部企业中,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在原福建海峡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共同发起创立的国有股份制企业,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控股,下辖3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是福建省国资委出资管理的技术服务类集团企业,集团注册资金2亿元,净资产超4亿元,现有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等16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据福州市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八条措施》,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可享受以下人才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年纳税额3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有突出贡献的业务骨干),可按其上一年度所缴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其子女入园、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由福州市教育局统筹安排优质学校。

        同时,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5年内每家每年给予2名引才名额,经福州市人社局核实后,按照《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服务办法》,享受20万元人才配套补贴、子女入(转)学、配偶安置等优惠待遇,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享受“总部高管人员医保待遇”,每家不超过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