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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方案

    2016-12-27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长期稳定工作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

    招聘

    人数

    性别

      

      

    其他要求

    行政管理(党建工作)

    1

    不限

    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秘书(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0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试用期半年

    财务岗位

    1

    不限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等会计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过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者优先,试用期1个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应聘报名表》及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及工作证明复印件发454897004@qq.com 邮箱或邮寄。报名时间为20161227日至201716日。

    2、资格审核。我院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20171910日为资格复审时间。具体事项请于报名截止后密切关注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不再另行通知个人,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

    3、考试。采用面试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请登录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查询。

    4、公示。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1、根据综合考察和体检的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按照院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不属于事业编制,属于外聘人员。

    3、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行政管理岗位本科试用期2300/月,转正后2800/月,研究生试用期2800/月,转正后3100/月;财务岗位试用期4500/月,转正后5000/元。我院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五险一金。本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524936

    邮寄地址:福州通湖路330

    附:《应聘报名表》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16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