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1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合同制速录员5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2.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善于与人沟通,服务意识好,有团队精神;
3.法律大专以上学历,有法律从业经历的优先;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在每分钟80字以上,听打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
5.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4.9以上,无残疾,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二)招聘合同制打字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2.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善于与人沟通,服务意识好,有团队精神;
3.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word、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的应用,主要从事打字、文件排版、表格编辑等工作;
5.女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4.9以上,无残疾,年龄30-35周岁 (1981年12月至1986年12月出生);
6.服务期至少一年以上。
(三)招聘合同制财务人员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2.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善于与人沟通,服务意识好,有团队精神;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财务管理或会计学相关专业;
4.具有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软件和财务管理软件;
6.女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4.9以上,无残疾,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四)招聘合同制话务员6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2.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善于与人沟通,服务意识好,有团队精神;
3.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有法院速录员从业经历的优先考虑;
4.要求有标准流利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沟通能力,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者优先考虑;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在每分钟80字以上;
6.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4.9以上,无残疾,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二、工作地点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环北路58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请有意者自行下载《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填写报名,贴1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附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系中共党员的应由所在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邮寄或迳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干部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环北路58号;邮编:350003;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2月23日(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面试与技能测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和电脑操作等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
根据报名条件、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确定政审人员,并进行政审。
4.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并按规定时间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干部处报到。
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正式聘用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合同制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内,聘用人员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无法按时提供无犯罪证明的或出现《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将终止劳动合同,不予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1.工资面议。
2.对正式聘用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合同制人员,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合同工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管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第二年续签的,适当递增工资。
本公告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干部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1- 87087370,87087490。
附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