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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德毕业生创业可获资金扶持

    2016-10-13


    来源:海峡人才报



        本报讯 宁德市近日出台《宁德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启动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办法》,创业启动扶持资金的补助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以团队形式创业的,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须同时符合这一条件;申请人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申请人或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在创办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或投资额的30%。重点扶持一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项目经市级评审,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各若干名,补助标准分别为10万元、8万元、5万元和3万元。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工商注册地人社局申报。(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