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6-10-8
    接福建省农业厅职改办通知,我省2016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开始。凡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的申报人员,申报评审农业技术高级职称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需全部报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并出具委托评审函。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11月2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4层。联系电话:87383157。 关于报送2016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闽农职改〔2016〕2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人社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农村发展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 为了做好2016年度全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一)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从事农学、经作、土肥、植保、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职改字[1993]18号、闽农人[2015]197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凡在我省从事农学、经作、土肥、植保、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等专业工作的台湾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人发[2008]73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报送材料时间 省直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为2016年11月21—30日;各设区市报送材料时间截止为2016年12月1日。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四、答辩 申报人员均需答辩,答辩范围为论文代表作内容、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情况、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农业、人事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标准,重基层服务,重推广业绩,切实把优秀的推广人才推荐上来。 (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要与岗位聘用有机结合。 附件:1. 关于报送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 2.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 3. 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申报农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 4. 福建省、市、县农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情况登记表 5.申报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6. 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申报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7.评审材料分类标识 以上附件请登陆http://www.fjagri.gov.cn/html/hypd/rsgl/zcgg/2016/09/18/163759.html下载 福建省农业技术职称改革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