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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2016-8-9

    来源:海峡人才报


        近日,莆田市政府出台《莆田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提高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建立尊师重教激励机制。


        《办法》确定,从2017年起,每年委托定向培养中小学免费男性师范生200名。


        《办法》规定,提高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生活补助标准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差别化的补助,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从2016年起,对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增发一个月绩效工资;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享受边远农村艰苦教师津贴,每人每月300元。从2017年起,逐步实现全市中小学教师平安单位奖金、文明学校奖金、效能奖金等发放金额,发放办法与同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同等待遇。同时,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办法》要求,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城乡学校实行统一的岗位结构比例。乡村教师评聘高级职称不作课题研究、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及以上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2015年前不占核准岗位数聘任的中高级教师,可按退二进一的办法组织竞争推荐和职称申报,取得资格后不占核准岗位数直接聘任。


        此外,《办法》还在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落实乡村教育荣誉制度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建立尊师重教激励机制。(本报记者 冯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