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通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6-5-23
    接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职改办通知,我省2016年度通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拟于2016年9月份召开。凡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的申报人员,申报评审通信专业高级职务职称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需全部报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并报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16年7月4日--7月8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周末节假日除外),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4层。联系电话:87383157。请各参评人员仔细阅读报送材料通知,认真准备。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带齐所需书面材料到海峡人才市场申报。 关于报送2016年度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通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经研究,拟定于2016年9月召开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通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从事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移动通信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的高级工程师任职条件,均可申报评审通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详细分类见附件1) 二、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职改办委托评审函一份。函中应填写申报人员的单位、姓名、是否破格申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并注明委托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破格申报人员需附破格报告及相关材料。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5份(需粘贴照片,不得擅自改变排版格式和内容、增减表格中栏目,A4纸双面打印,需加盖骑缝章)。 各单位应根据申报人的专业工作经历和现实表现情况,对申报人任职期内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及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并填写推荐意见,最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各一份(从个人档案中复印),须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查验原件,并注明“属原件复印”后加盖公章,以示负责。 4.《申报通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件3),一式35份,用A3纸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印制不得复印)。 5.专业技术代表作:必须是任现职后独立撰写的论文,在正式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上发表。县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1篇独立撰写但具有相当水平、未发表的论文或专业技术总结。 代表作的选题和内容应结合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与申报专业一致。要求论点正确、立意新颖、论据充实、逻辑严密、文字简洁并对工作有指导意义,杜绝套话、空话。专业技术代表作要求见附件5。 代表作应提交一式5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不得体现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名称,另外再提交一份发表论文原件的复印件(含刊物封面和目录)。 所有发表论文还应提供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上查询到的刊物认证复印件。查询方式:登录http://www.gapp.gov.cn,点击“新闻出版机构查询服务”,输入申报人发表论文的刊物名称,查询结果页面输出打印一份。 同时,需提供代表作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统一采用WORD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申报任职资格—作者—单位名称—发表刊物—发表年月.doc(如:高级工程师—陈某某—某单位—某刊物—201604)。代表作电子版需刻录光盘报送。本次评审将委托检测机构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申报评审的代表作,检测结果中总复制比超过30%(不含30%)的。认定为该代表作不合格,不予提交评审。 6.有关证明材料: (1)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最高学历证书:须另外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最高学历查询打印件,网址:www.chsi.com.cn/xlcx;在职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的证明并在相关表格中注明;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任现职以来能反映个人在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证书、获奖证明。 证明材料要求用A4纸复印一式5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5册,并经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查验原件,并注明“属原件复印”后加盖公章,以示负责。 7.申报人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一张(白底或蓝底),在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和姓名,置于小信封内。 8.申报材料应使用档案袋套装,打印并填写一份《申报通信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2)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9.破格申报人员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按学历或资历破格的不同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简明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文件的哪条破格申报条款。 10.《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一份,用A3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同时将花名册电子文档发送至jnjd@fjca.gov.cn。 三、其他有关事项 1.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时间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 2.根据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11〕78号)。凡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考核。 3.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业务成绩和工作量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让他人代写论文、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的;一经发现查实,2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对用不正当或非法手段骗取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和所聘职务,在2年内不准申报高一级职务。 4.各单位应将经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符合XX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5.请申报人员或推荐单位自留底稿,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退回委托单位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还。 6.职称评审表格可到福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fjtxjd.cn)的“职称考试”专栏下载。 7.评审收费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执行。评审费每人750元。缴款人请填写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姓名,并注明用途为职称评审费。具体缴费事宜待通过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8.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0591-83175165,咨询邮箱:jnjd@fjca.gov.cn地址:福州市黎明街13号省通信管理局大楼8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