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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016-3-29

    来源:海峡人才报




        本报讯 近日,人社部、国家卫计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要求各地应在今年6月30日前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且各地原已纳入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应继续保留。


        同时,《通知》还对康复项目的限定支付范围、使用管理、费用审核等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本次新增的康复项目体现了“三个兼顾”的特点:


        一是兼顾了评定性项目和治疗性项目。20个项目中评定性项目8个,占40%,治疗性项目12个,占60%。


        二是兼顾了各类康复领域。对于医疗康复涉及的肢体残疾、精神残疾、言语残疾、听力残疾等类别,20项康复项目中都有所兼顾。


        三是兼顾了各类人群康复需求。考虑儿童、精神病人、老人等特殊群体,纳入了适用于儿童的孤独症诊断访谈量表测评、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适用于精神病人的精神障碍作业疗法训练;适用于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吞咽功能障碍检查、日常生活动作训练、电动起立床训练等康复项目。(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