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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就业协议不得与发放报到证挂钩

    2015-11-25


    来源:海峡人才报



        本报讯 继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规范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管理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就业报到证将不再作为工龄认定依据之后,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就业管理手续又有了新调整。


        日前,省教育厅就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印制和发放工作下发通知。通知强调,各高校不得将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报到证》发放等挂钩,误导毕业生随意签约,严禁任何形式的签约率和就业率造假。


        此外,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加强《就业协议书》管理,在审核盖章时确认用人单位合法的主体资格,引导学生诚信、谨慎签约。高校只能为每一位毕业生核签一份有效的《就业协议书》,不得出现一个毕业生签约多个单位的不诚信行为。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表示,目前具体的政策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将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及时告知毕业生新政策下的就业报到手续办理方法,以更好地积极服务广大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记者 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