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职业经理
资质评价(福建)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提出的“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和“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一支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要求,为我省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夯实人才基础,国务院国资委所属职业经理研究中心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直属事业单位福建省企业经营管理者评价推荐中心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常年举办全国职业经理资质评价(福建)培训班(以下简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组织培训机构与内容
1.培训班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直属的福建省企业经营管理者评价推荐中心(以下简称评推中心)具体承办。
2.培训要求与内容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职业经理人考试测评(GB/T26998-2011)《职业经理人通用考评要素(GB/T28933—2012)等职业经理人国家标准的要求,设置职业道德、职业素养、职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四个方面课程。其中核心课程设计是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八大能力”,即:团队领导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经营决策能力、变革创新能力、目标执行能力、资本运营能力、市场营销能力。
3.主要师资均来自国务院国资委所属职业经理研究中心师资库,培训内容在系统化的同时还紧密结合了国际上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和管理实务,重在帮助学员有效提高从业水平。
二、资质评价事项
1.由国务院国资委所属职业经理研究中心组织全国统一考试评价,每年六月份、十二月份进行。相关考试信息发布在中国职业经理资质评价网(www.zyjl-china.com)。考试评价由五部分组成:笔试闭卷、笔试开卷、心理测验、面试、资历评价。在前五项考核的基础上,再由考评专家做出总体评价,使职业经理资质评价体系更具全面性与先进性。
2.通过考试评价合格的学员,由国务院国资委所属职业经理研究中心颁发《职业经理资质证书》,获得高级职业经理资质证书的学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颁发《人才素质测评证书》。《职业经理资质证书》和《人才素质测评证书》反映持证人的素质和能力状况,为持证人流动和升职提供素质与能力证明,为企业聘任经营管理人才提供资质证明。
三、报名条件
1.职业经理资质
(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或达到相当于大专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中层管理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或达到相当于大专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管理工作5年以上。
(3)担任企业中级管理职务,业绩显著,获得认可的相关人员。
2.高级职业经理资质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大本)或达到相当于大学本科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高层管理工作5年以上。
(2)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专)或达到相当于大学专科的知识水平,从事企业管理工作8年以上。
(3)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务,业绩显著,获得社会认可的相关人员。
(4)获得“职业经理资质证书”2年(含)以上。
四、报名办法
1.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之一者,填写职业经理资质评价申请表交评推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企业规模和管理业绩作为重要的审核参照条件)。
2.提交2寸彩色照片2张(用于证书)、1寸照片3张(用于申请表、学员证、准考证)。
3.学历、学位、有关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时间:常年招生
五、培训考评费用标准(不含食宿费)
1.培训教材费
(1)高级职业经理13780元/人;
(2)职业经理9780元/人;
(3)培训费用转入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福建省企业经营管理者评价推荐中心
开户行:中信银行榕城支行
银行账号:7341210182600098955
2.考试测评与评价费
(1)高级职业经理:2200元/人
(2)职业经理:1200元/人
(3)考试测评与评价费转入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职业经理研究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
帐号:0200001409002703655
行号:014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地点均设在福建区域(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办班情况另行通知)。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福建省企业经营管理者评价推荐中心(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6楼617室,邮编:350001)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雅静
电 话:0591-87383073 18558639250
传 真:0591-87383106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