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两年12名原厅局级罪犯重新收监

    2015-8-14

     

    广东检察机关将通过监管执法信息联网等举措,切实规范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两年12名原厅局级罪犯重新收监

        12日,广东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在清远召开。会议总结了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工作情况。近年来,针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现象以及有权人、有钱人“花钱减刑”、“提钱出狱”等刑事执行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省检察机关全面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稳步开展新增业务,开展了违法“减假暂”、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久押不决等一系列专项检察行动。


        据了解,2013年—2014年,广东检察机关依法纠正“三类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案件6件6人,监督司法机关对138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干部12人、县处级干部26人。清查羁押时间超3年以上的未结案件171件523人。督促整改各类监管安全隐患1309起,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72件84人。立案侦查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48件49人。监督清查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912人。


        会议还对全省下一步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部署。据悉,广东省检察机关将通过实现监管执法信息联网、出台全省统一的指导性意见等多项举措,切实规范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健全完善羁押期限监督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将羁押期限监督的重心转移到羁押必要性的审查上来,既要保障被羁押人员的诉讼权益,又不干扰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还将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着力解决裁决和交付执行环节的漏管问题、教育管理环节的脱管和虚管问题。(记者/赵杨 通讯员/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