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屡教不改的“顽疾”该咋治?

    2015-7-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何浩民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就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石力(副局级)严重违纪违法案发出通报。 从报道中得知,早在2013年12月,石力就因公款大吃大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中央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当时他以多种方式表示“知错认错、痛改前非”,但仅时隔一个月,便旧“病”复发,连续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或他人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与不法商户互通款曲,进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是像石力这样,当面口口声声“知错改错”,过后却“该干嘛还干嘛”,继续踩雷触电、顶风作案。如此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的官员,惩罚的板子决不能轻挨。同时又让人产生疑问,为何总有官员旧"病"复发?其屡教不改的“病根”究竟在哪? 事实上,官员堕落成性、腐败成瘾,作风“顽疾”久治不愈,根源在于心中无“戒”。“紧箍咒”虽痛苦,但却更容易让人刻骨铭心。“板子”打得轻,问责惩处没有达到“刮骨疗毒”之功效,官员就不会真正从内心深处形成对法纪的敬畏,当然也就会出现屡教不改的现象。 与此同时,笔者认为对“犯病”官员不能“一责了之”。“问题官员总相似”,官员一旦出现违纪现象,除了要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外,还应有一个“缓刑期”,注意对存在“病根”的官员加强监督,揭下“演员”官员“改过自新”的假面具。一旦发现其屡教不改、旧“病”复发就要立即停职,“罪加一等”进行处理。 不得不说,作风“顽疾”犹如病毒,严冬之中它潜伏起来,严冬过后还会复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法规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治疗官员作风“顽疾”的“长效药”。要将“病根”连根拔起,就必须以法规制度为遵循,形成高压常态,不让其有任何生存空间。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对待屡教不改的官员,必须高举纪律之尺,以“零容忍”的态度不折不扣地将处罚措施落到实处。用“刮骨疗毒”的力度和“壮士断腕”的勇气惩治违法乱纪行为,出重拳、下猛药,从思想上打好“预防针”,将“顽疾”从内心深处彻底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