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度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5-7-14
    接福建省工艺美术职改办通知,我省2015年度工艺美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拟于2015年11月份召开。凡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的申报人员,申报评审工艺美术专业中、初级职称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需全部报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并出具委托评审函。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8月21日,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4层。联系电话:87383157、87383051、 87383006 、87683129 请各参评人员仔细阅读申报评审材料的具体通知,认真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带齐需申报材料到指定地点申报。逾期我处将无法再受理评审申报。特此通知。 关于报送2015年度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经信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经发局,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二轻联社)、福州市工艺美术联社,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经研究,拟定于2015年11月上旬召开2015年度福建省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为做好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工艺美术(含传统手工艺、装潢、造型、服装、家具、玩具、珠宝首饰、广告设计、装饰设计、商标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艺术、电脑美术设计、商品包装等)理论、科研、创作设计、产品开发、生产技艺指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闽艺职改[2007]4号文件规定任职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评审时应报送的材料: (一)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职改办或省直厅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须注明委托单位的联系方式)1份。 (二)填写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加贴一寸免冠照片)。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A3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5份; (四)其他材料复印件各1份: 1、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及教育部网络认证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工艺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任现职以来每年72课时以上的继续教育证书; 4、任现职以来5个年度聘约合同; 5、任现职以来5个年度考核材料等。 6、身份证复印件(另附2寸白底相片2张)。 (五)任现职以来个人成就: 1、已发表的作品、论文、著作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2、作品彩照一套(贴在A4纸上附作品简介); 3、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申报人员应统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一份(下同,简称《备案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 上述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除论文外),均需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A4纸)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主管部门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公章。除评审表、简明表外,其他材料都应附目录并按顺序编号装订成册。申报的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经审核后同意申报的人员请将《备案表》及已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代表作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fjgyms@126.com。 三、其他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参评人员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以上(含7天)。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材料真实,符合高级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2、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职称评审表格请登陆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fjetc.gov.cn)的“职称评审”栏目下载。 4、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止。 5、评审费用按闽价费【2008】361号关规定执行。 6、各单位务必于为2015年7月1日-8月31日集中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34号置福大厦4楼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余长宝、林木霖(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601854、87532741、87556911 省经信委人事处联系人:连秀美、徐柳忠 联系电话:0591-87826929、87833034 福建省工艺美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