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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高温补贴标准:福建发放5个月

    2015-6-17

    来源:海峡人才报


      2015年的夏天已经到来,高温天气也随之而至。目前为止,共14个省份公布了2015年高温补贴标准。今年都有哪些变化?小编带你一起关注高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4个省份公布高温津贴标准

      对于2015高温补贴标准,14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共分按月补贴和按高温工作日补贴两种方式。

      执行月补的8个省份可以按照金额分为四档,江苏、浙江和湖南最高,补贴为160元。广东排第二,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北京、山东、江西这三个省份名列第三档,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津贴都是不低于120元。天津的防暑降温费每月83.8元,是8个省份中最低的。

      在执行日补的省份中,重庆的金额最高,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 20元/天的津贴。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天的津贴仅为2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更少,为1元/日。

      统计显示,广东、重庆和福建发放津贴的时间最长,为5个月。北京、江西等5省份发高温津贴的时间为3个月,完全按照夏季时间进行补助。

      专家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国家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
      
      高温补贴发放时间

      国家规定发放高温费时间: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高温天气(高温达35℃)露天工作及能采取效措施工作场所温度降低至33℃(含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保障部门制定。
      
      高温补贴相关注意点

      1.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3.因高温补贴引发纠纷的举证责任。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4.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省政府授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研究确定或调整。
      
          我省高温费发放标准

      我省高温费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高温费发放时间:每年5-9月。

          高温费发放条件: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

       我省除了发放高温津贴福利,各级工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在工作中中,重点督促用人单位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做好室外露天作业管理,向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人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