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不守规矩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2015-3-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胡军 近日,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免去许爱民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在此之前,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许爱民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省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据3月18日江西日报) 据媒体报道,类似这种“断崖式降级”的处分不是首例。之前先后有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由副省级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由副省级降为科员等。综观这些“断崖式降级”的官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损公济私,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问题虽然没有严重到违法的程度,没有进入司法程序,但对党纪政纪没有守身如玉,不以为然,我行我素,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已构成严重违纪,理应受到严厉处分。 长期以来,一些人总认为领导职务是“铁交椅”,一旦坐上去就可以高枕无忧,干部能上不能下、降职不降级的问题始终存在。而从近年来高压反腐、强力纠风的实践表明,高官职位不是“保险柜”,领导岗位不是“免责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纪政纪是一道“紧箍咒”,任何时候都要常念常紧,更是一条“高压线”,任何人触犯都会引来烧身之祸。对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不管何人何事,都要从速从严处理,该问责的问责,该处分的处分,该降职的降职,决不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做到铁面无私、一视同仁,切实增强党纪政纪的刚性约束。 依法治国既要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以往一些问题官员虽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由于处分力度不大,没有降级处理到位,给这些官员东山再起留有余地,引起社会的关注,激发公众的非议。像这种“断崖式降级”,其严厉程度不亚于撤职。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一个受到“断崖式降级”的官员,要想官复原职几乎不可能。这种处理方式为健全问责机制开启一种新模式,对落实从严治吏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一名干部成长起来不容易,既有个人的不懈努力,更有组织的多年培养。但一旦放松要求、随心所欲,不把党纪政纪当回事,就会很快栽跟头、跌下来、掉下去。通过对问题干部进行“断崖式降级”处理,是解决“能上不能下”的重要渠道,以此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把从严教育干部、从严管理干部、从严监督干部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各环节和全过程,让干部自觉做到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纪律,督促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争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从一定意义上来看,党纪严于国法,对于那些不守规矩、违反纪律却又达不到违法判刑标准的官员,通过运用党纪政纪进行严肃惩处,让不守规矩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使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成为一种新常态,从而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