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事新闻  >  国内最新动态
手机扫码查看

    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

    2015-3-11
    来源:海峡人才报

         近日,《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印发执行,明确就业专项资金可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资助、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11种扶持项目。

        其中,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即对本省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不含已转入中职学校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中职学校可享受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劳动预备制培训时间为一个学期至两个学期,免学费、代办费和住宿费。获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学期每人18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对培训时间在总课时数以下的,按实际就读时间,按比例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