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容“红顶中介”蚕食改革红利

    2015-1-2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彭亦桓 1月14日国务院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其中,会议强调要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整治“红顶中介”,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着力铲除滋生腐败土壤。(羊城晚报) 所谓顶戴“红顶中介”,就是指政府官员通过形形色色的手续、关卡、资质、认证,蚕食着行政审批改革的红利。个别部门通过把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当作单位“捞外快”的自留地,把自身应当承担的费用转由其管理的中介机构承担或者在中介机构报销费用,甚至有些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领取加班费、补贴、福利等等。 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化和权力下放,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发展迅速,这些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活跃于会计审计、评估监理、法律服务、房地产中介、技术咨询等数十个领域,在企业、政府和市场之间,行使着服务、沟通、公正和监督职能,是市场经济运转中不可或缺的支持力量。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存在,并非不合理。但是,在实际运行当中,不少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却成了公权力的残留之所,它们披着第三方的外衣,成了戴着“红顶子”的商业机构。民间流传的“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之类的俗语,堪称对其入木三分的形象描绘。 倘若任凭“红顶中介”大肆发展,势必它将把持行政审批的权力,蚕食改革红利,破坏市场秩序,干扰公平竞争,更可怕的是,它将会极大地削弱政府公信力。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摘掉这些机构的红顶戴,消除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与个别部门的“猫腻儿”,把改革红利还给百姓。 那么,该如何有效的防止“红顶中介”吞噬改革红利?在笔者看来,首先,各地政府机构改革的步伐不能停,要进一步放权、限权、分权,逐渐形成相应的制度体系,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其次,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导向,建立以机会公平、权力公平为核心价值的企业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立法和规范,并增强竞争性,引入更多社会中介,增强社会中介之间的竞争性。再次,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增强信息透明性,便于中介组织之间的相互监督以及企业和中介组织之间的相互监督。最后,建立干部问责制度,要在行政审批制度中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及倒查机制,建立从申请到审批全程的“台账”制度,确保一切有账可查、有据可查。 改革贵在行动,政策重在落实,时机稍纵即逝。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任务还很艰巨。因此,各级政府不能只盯着部门利益、局部利益、短期利益,要鼓起勇气向自己开刀,把精力集中到事关长远和全局的重大事项上来,为全体人民带来更多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