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团组织要培养“事不避难”的担当精神

    2015-1-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问灿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广泛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据12月29日新华网) 一直以来,群团组织的重要性总是有意无意间被“忽略”,认为其既不像党委部门负责把握路线、方针、政策,又不像政府机关具备社会管理职能,是有职无权的清水衙门,是人少事更少的清闲单位,时常得不到当地党委的足够重视,甚至成为一些实权部门开展具体工作的备用“助手”。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群团事业的发展。 其实,类似于共青团、妇联、工会、工商联等群团组织,看似务虚,实则务实。其肩负着特殊的职能和使命,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团结群众跟党走的引领者,是向党反映群众意愿的代言人,其蕴藏的强大凝聚力和号召力不容小觑,一旦释放,能量巨大,影响深远。但就当前而言,要想实现人们对群团组织印象的彻底改观,不仅需要各级党委重新审度、引起重视,更需要群团组织自身转变角色、主动作为,培养“事不避难、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 一是虚功实做,培养能够担当的能力。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各项工作都要跟得上、拿得出、叫得响、过得硬,群团工作也不例外。这就需要群团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自身岗位重要性有一个清晰地认识和判断,既不自甘平庸、降格以求,更不停滞不前、因噎废食。立足岗位、鼓足干劲,坚决扭转“四平八稳、得过且过”的敷衍局面,坚决纠正“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的应付心理,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在联系群众、团结群众、发动群众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从工作理念、方法、标准等方面自我加压、自我提升、自我激励,夯实能够担当重任的能力,虚功实做,实功真做,力求多出成绩、多出新意、多出精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做好“分内事”。 二是顾全大局,培养敢于担当的魄力。如何才能更好地把广大群众团结起来,更紧密地围绕在党的周围,把党的决策部署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是每一个群团组织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当前,有些群团组织的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集体荣誉感和职业自豪感,认为群团工作与中心任务相距甚远,干多干少无关紧要。这本身是一种错误的思想认识,一种狭隘的价值观念,是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的表现。对此,需要群团组织彻底走出遇事观望、独善其身的“小天地”,培养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大担当”,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自觉依法依章程办事,在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面前,敢于抛开部门自身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服务中心、顾全大局、敢于担责。 三是凝心聚力,培养善于担当的实力。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各级各部门共同的职责,也是全体人民群众共同的使命。面对这种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群团组织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思想上和行动上的引领作用,争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领头雁”,争做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的的“排头兵”。身为群团组织的工作人员,也要做到在把握工作方向时讲政治,在开展群众工作时讲团结,在倾听群众呼声时讲方法,在反映群众意愿时讲奉献。放弃贪图安逸、求稳怕乱的“太平官”念头,为动员群众力量,维护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凝心聚力,激发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