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承诺书成贪官“投名状”警示啥?

    2014-12-1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黎国宝 11月1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省农业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单增德受贿案作出终审裁定,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离婚承诺书”而“出名”的单增德,受贿737.0472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中国纪检监察报) 呜呼哀哉,一个副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就因一纸写给情妇的“离婚承诺书”,最后演变成自己落马的投名状,这个结果,恐怕是单增德做梦也没想到。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本应常修为政之德,心存敬畏,勤勉奋进,以报效国家,但单增德却胆大妄为,贪以败德,根本不把党纪国法放在眼里,最终身败名裂,为众人笑。单增德案的教训,值得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反思、反省。 干部私德非小事。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团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对为官从政者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私德为立身之本,公德为服务社会和国家之本,私德不讲究的人,每每是妨害公德的人”。私德看起来是个“小事”,但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身份、地位特殊,其行为在社会上往往具有示范效应,因而他们的私德绝非个人小事,不可等闲视之。因为私德连着公德,“家德”折射“官德”。大家可曾试想,一个不能清白为人者,何以清白为官?一个不能善待父母者,何以善待百姓?一个对家庭缺乏道德责任感的人,怎么能指望他对国家履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尽责?试看当今那些由党的干部堕落成为腐败分子的人,有哪个不是从私德堕落开始,贪钱恋色,吃喝玩乐,而逐步坠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廉洁从政守底线。做人要有人品,做官要有官德。廉洁从政,是干部为官做事的道德底线。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必须以忧党兴党为己任,自觉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然而,前文提及的山东省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单增德却没有认清权力的本质,不去踏踏实实为民办实事,而是一心搞婚外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因此,每一个党员干部要认识到多一份权力就多一份责任、多一份义务。我们党员领导干部选择了从政之路,就必须始终慎守为官底线,始终保持廉洁奉公情操,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履行好廉洁从政这份职责和义务。坚持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这既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本分,也是应尽的义务。 党员干部当反思。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如今许多党员干部的落马,或多或少都有“情妇”、“二奶”在推波助澜,要说我们的党员干部应该从中汲取教训,但是,为何我们的党员干部还会“前仆后继”呢?说到底还是没有引起党员干部思想上的警觉,认识上的提高,自认为禁令是管别人的,而管不到自己,甚至还有一些人心存侥幸,认为只要隐蔽一点,便不会被人发现。殊不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法律的尊严更是不可侵犯的。唯有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干干净净,方能保证自己不出轨、不出事。 知耻而后勇,知不足而后进。思想的变化常常是危险的起点,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以那些落马官员为戒,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时刻以党章对照自己的一言一行,经受住各种不良思想观念和文化思潮的考验。要通过严于律己提升思想境界,永远把人民放在心上,以爱民之心律己,以律己之心为民,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中不断汲取道德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