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网络强国须用“法治”护航

    2014-11-2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崔楠楠 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24日在北京中华世纪坛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在启动仪式上发表讲话,并参观了网络安全公众体验展。他指出,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要不断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切实维护网络安全,着力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为建设网络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人民网) 当前,中国已成为互联网大国,拥有数亿网民,在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的同时,建设网络强国时不我待,必须满怀信心地迎接网络时代的各种挑战,敢于先行先试,积极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既为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也为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行动指南。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网络强国建设的有力保证,要实现“维护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强国”的长远目标必须坚持用“法治”护航。 用“法治”推进网络安全建设。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加强网络立法是建设网络强国的必由之路。坚持依法治网,就要坚持党对网络安全建设的领导,使网络安全建设沿着正确、健康方向发展。通过不断加强网络空间和信息化领域的法治建设,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立法工作,有效弥补网络监管短板,依靠健全“法治”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以达到更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更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用“法治”引导网民遵法守法。公众不仅是网络信息的接受者和传播者,还是网络信息的制造者。广大网民有义务,也有责任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在做好网络立法工作的同时,也要加强网络法律的宣传,积极引导网民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涵养法治精神,增强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促使网民站对立场、依法上网、文明上网,严格做好网上自律,逐渐形成正确的网络安全观,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努力传播正能量,做尊法守法的好网民。 用“法治”净化网络虚拟空间。要实现网络的法治化,不仅要有科学的立法,还要坚持“法之必行”,从严执法,彻底消除网络社会的法治盲区。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通过专项整治 “网络非法公关”与“网络谣言”等侵害网民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行径,严肃查办涉网犯罪,做到惩前毖后,使躲在暗处、别有用心的网络犯罪分子心有忌惮,不敢恣意妄为。通过严打常抓,不断净化网络空间,确保网络运行有序,实现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 彻底贯彻依法治网,才能真正用“法治”护航网络强国建设。这就要求党和国家在依法治国的旗帜下大力推进依法治网,积极加强网络安全立法,引导网民遵法守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行为,多管齐下,共同支撑起一个法治化的网络空间,以法治谋求网络的长治久安,不断为社会进步注入强大活力,使中国真正从“网络大国”走向“网络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