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黑心”讨债打了谁的脸?

    2014-11-2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郑端端 11月18日,河北故城县一家商场门前,一名胸前挂“黑心”的半裸男子引起围观。据新京报记者了解,该男子为河北衡水农民夏章全,自称被邢台市委组织部原基层科副科长李章六拖欠债务,以此举讨债。李章六表示,事件已经法院判决,自己每月用工资还债。(11月24日 新京报) 从报道得知,夏章全在2007年与李章六合伙投资硅砂厂,夏章全出资40万元,在表兄弟李章六的怂恿下从银行贷款,然而这样的公职人员亲戚却在2008年以各种原因将夏章全“踢走”,独自经营,并打下欠条要归还投资资金。然而自从2008年起,夏章全就开始不断讨要欠款,最终法院判决李章六用工资还款。 那么这里就有几个疑问:其一,诚如,李章六所说,自己并没有与夏章全合伙办厂,成立的硅沙厂也仅是一个“三无企业”,那么法院怎会毫无依据的判决让你还债,而且要求欠款都要给夏章全?没有合伙办厂,那为何夏章全每月都会从你那里能收到2000元左右的欠款,这是何等逻辑?前后矛盾,漏洞百出,作为公职人员的李章六显然很难以自圆其说。 其二,双方成立一家“三无企业”,缘何经营惨淡,难道只是因为“在2008年建设过程中因为奥运会停了,一直没有投产”?那么不禁想问,夏章全的40万元的投资都哪里去了?都打了水漂,还是另有他图了?是公职人员“心甘情愿”承担了一切,背负债务,忍辱偷生,还着贷款? 其三,李章六一个月还款2千元左右,现在马上60岁退休,那么一年下来最多还款2.4万元,在已还款11万元的基础上,剩下约50余万元的债务,则需要25年。25年,还款遥遥无期,采用如此老赖的办法来拖延,更是一种缺乏诚信和卑鄙的行径。 其四,“这件事情领导也知道了,如果我有错误的话,领导会处分我的”,显然组织干部李章六更是将领导的话奉为“圣旨”,更突显了唯意志论和长官论调,从侧面我们也知道了,李章六拖欠他人欠款和办私营企业的事情,领导们是知道的,并且没有制止,选择了“冷眼旁观”。不禁质疑,公职人员竟然可以明目张胆开工厂,法律法规的威严何在? 事实上,“吃皇粮”的公职人员当“老赖”,一方面暴露出其法治意识淡薄。其实,只要是借款,就形成了借贷双方的契约关系,作为借款人的李章全就有义务按约定期限还款,如果故意抵赖,显然违反了契约,是一种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暴露出一些官员道德素质不高,借款行为是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这就要求借款或担保人要践诺守信,欠债还钱,自古皆然,如果赖着不还,便是失信于人。不得不说,公职人员充当“老赖”,不仅严重暴露了官德的缺失,而且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笔者认为,要读懂挂“黑心”讨债人的悲凉,更要看明白谁是真的“黑心”,李章全的行为就是典型的“老赖”,老百姓不会平白无故的去选择这种“极端”的方式寻求问题解决。首先,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政府部门要本着认真负责任的态度好好鞭笞一下这些“官赖”,用制度的“鞭子”将老赖打疼、打痛,严肃惩处“老赖”行为。 其次,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将个人信用与社会活动挂钩,给“官赖”建立黑名单。同时采取诸如曝光一类的特别手段,让公职人员不想赖、不敢赖、不能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