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度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4-9-30
    接福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职改办通知,我省2014年度工艺美术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拟于2014年11月份召开。凡人事档案关系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的申报人员,申报评审工艺美术专业中、初级职称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需全部报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并出具委托评审函。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10月10日,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4层。联系电话:87383157、87383051、 87383006 、87683129 请各参评人员仔细阅读申报评审材料的具体通知,认真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带齐需申报材料到指定地点申报。逾期我处将无法再受理评审申报。特此通知。 关于报送2014年度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职改办)、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二轻联社)、福州市工艺美术联社,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经研究,拟定于2014年11月下旬召开福建省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请各有关单位职改办认真组织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做好职称评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工艺美术(含传统手工艺、装潢、造型、服装、家具、玩具、珠宝首饰、广告设计、装饰设计、商标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艺术、电脑美术设计、商品包装等)理论、科研、创作设计、产品开发、生产技艺指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闽艺职改[2007]4号文件规定任职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评审时应报送的材料: (一)各设区市职改办或省直厅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开具的评审委托书1份(并提供委托单位的联系方式)。 (二)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贴一寸照片)。 (三)《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20份,表中文字内容要求一律用A3复印纸打印,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 (四)各种证明材料: 1、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 2、工艺美术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任现职以来累计72课时以上继续教育证书; 4、近三年来任现职的聘约合同; 5、近三年来的年度考核材料等复印件各一份。 (五)任现职以来个人成就: 1、专业技术总结或已发表的作品、论文(另复印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作品彩照一套(贴在A4纸上附作品简要说明); 3、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注意事项 1、凡申报材料的复印件(A4纸)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2、报送材料除评审表、简明表外,其他材料都应附目录并按顺序编号装订成册。申报的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三、其他事项 1、申报评审对象的单位,应将参评人员的《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以上(含7天)。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材料真实,符合中(初)级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2、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职称评审表格请登陆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fjetc.gov.cn)的“职称评审”栏目下载。 4、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1日止。: 5、材料报送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34号置福大厦4楼; 邮 编:350001 联系人:余长宝、林木霖(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601854 联系人:连秀美、宁明定(省经信委人事处) 联系电话:0591-87826929、87833034 福建省工艺美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