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官员财产公示“落地生根”

    2014-8-2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陶艳飞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先河至今,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区已接近40个,但超半数试点地区“昙花一现”;地方试点多为县市区,主要针对科级干部。(8月18日《新京报》) 官员公示财产本是国际惯例。自从240多年前瑞典首创官员财产透明制以来,这一“治官之术”就被世界多国仿效。目前,全世界已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建立起了这项制度。从我国近五年来试点的40个地区来看,“昙花一现”的试点地区中,有的是因为“人走政息”,有的是源于公众压力和个别官员的阻力,有的是公开的财产信息难以核实……从坚持试点的地区来看,多是内部公示,公示信息较粗,申报难以核实……官员财产公示破冰以来,虽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在社会上批评的声音也不少,但是“官员应该公开财产”已经形成共识,未来制度化趋势不可逆转。2013年11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正式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这对于地方将是非常大的推动。笔者认为,要使试点工作“落地生根”,还需从几个方面入手: 立法先行,让官员财产公开有法可依。官员财产公开试点地区出现“昙花一现”,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法律依据、法律支撑。十八届三中全会打响了新提任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公开制度试点的发令枪,要深入推进官员财产公开,必须立法先行,从法律层面上把财产公开作为官员的法定义务规定下来,如果虚假申报,或拒不公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官员财产公开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信息联网,让官员财产公开真实可查。官员的财产包括房产、金融理财、投资、配偶财产等等,申报环节都是由官员自觉填写,其真实性很难保证,而且,真正的贪腐官员也不会把巨额财产如实填报。所以,要对官员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就需要房产管理部门、银行、证券交易部门等多个单位的信息共享,方便监管部门在这个“共享平台”上进行核查,确保官员公示的财产真实可信。 阳光监督,让官员财产公开不走过场。从目前试点的地区来看,“单位内部公开”是普遍采用的渠道,而这种缺少群众监督的财产公开方式公开以后,都是“官场静悄悄”,多为零投诉举报,监督流于形式。公开是一种力量,财产公开,就是要将官员的财产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让其财产充分暴露在阳光下,以接受群众监督、媒体监督,才能获得百姓对官员的信任。要不然,官员申报的财产不公开,或者是自己人监督自己人,如此的申报岂不是多此一举! 当然,除了以上举措,推进官员财产公示,还需从高层、省级开始,然后再到地级市、县级,上行下效才能减少阻力;在执行过程中,还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对违纪违法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对贪官严厉惩处等等。官员财产公示仍任重道远,但只要迈开脚步,就能推动改革事业不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