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年轻化不能靠“档案整容”

    2014-7-1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流尘夜鹰 都说岁月不饶人,却偏偏有些人想逆转时光,追求形而上的年轻化。近日,中央组织部通过12380举报网站通报了山西、广东严肃查处3起干部档案造假案件的情况,其中山西省两名干部为了踏上干部年轻化的“班车”,人为地将年龄减小,为档案“整容”。 干部档案作为反映干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识水平、工作实绩等内容的重要材料,是组织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减少干部任用失察失误发挥了巨大作用。擅自涂改、篡改干部档案不仅将严重影响干部选拔的公平公正性,同时也将引发公众对干部选拔程序的广泛质疑,影响政府公信力。 此前,对山西档案造假的事件早在2012年就被法制时报、凤凰网等媒体曝光,山西河津住建局局长数次年龄造假、山西临县女干部招工年龄造假至今“言犹在耳”,而相关部门也对此作出了免职等处理,何以仅仅时隔两年就再次被举报出年龄造假。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已出台多部法律法规对年龄造假等行为进行规范。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第十二章“纪律与监督”中明确阐述: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山西省委组织部也曾于2012年3月出台过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对拟提拔或调整干部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明确提出对干部本人档案涂改造假的,追究干部本人责任。在如此三令五申下,年龄造假为何屡禁不绝,终其原因,就是年龄背后所代表的干部年轻化的选拔导向。 干部年轻化作为我国干部人事制度长期提倡和执行的一个方针,反映了对干部队伍结构的一种要求,是希望干部队伍新老交替正常化、年龄结构合理化、观念意识先进化、素质能力现代化,从而满足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他所期望的不是年龄数字的简单递减,而是与年龄结构相对应的知识水平、思想观念、工作态度的优化与发展。一些干部不从思想、工作态度、积极性上调整心态,反而舍本逐末,冒着违反党纪国法的风险,违规给档案“整容”,并企图蒙混过关,成为“年轻的干部”,如此形而上的违背生理规律,不仅可笑,同时也带来了真正年轻干部“出路无门”等重要问题,对我国干部人事选拔制度发出了严正挑战。 中组部12380举报网站为我们举报查处档案造假提供了一个窗口和平台,但是相较于举报者的不确定性而言,想依靠外部监督彻底扭转局面显得太过乐观。所以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就得切实把好关,做到守土有责,莫让“整容”的干部混进来,让真正年轻的干部有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