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干部“超配”不能一调了之

    2014-6-2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洪宣宣 近日,针对2013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反馈的吉林、安徽存在的“副秘书长”岗位超配问题,两省都进行了整改。其中吉林省通过免去兼任职务、交流任职等办法,一次性将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超配的10名副秘书长问题全部解决,并消化了市(州)超配13名副秘书长的问题。 纵观全国各地,顶风违纪乱设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现象并非个案。一方面,副职的“超标”不仅导致了财政支出的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还为公务员队伍里好逸恶劳的“干部”提供了“温床”,造成干部“人多不干事”。而在解决干部“超配”问题时,有的地方是简单免去干部的现职,却又保留了相应的职级待遇,有的则交流调整到其他单位任职。调整“超配”干部像打游击,此消彼长,这边减少了,那边增加了,而总量却没有减少。 究其原因,主要是地方机关编制及领导职数,基本上都由地方说了算。因为缺乏明确统一标准规定地方官员职数,地方政府在控制副职编制问题上,常常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当前,要刹住副职“超标”乱象,就需要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监察、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处理“违规”情况,形成立体化的监管格局。 要管住干部“超配”权利之“手”。首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约束,通过公开干部的“权力清单”,把干部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之接受社会监督,让干部“用权”有依据,“越权”有约束;其次,要加大机构编制的透明化、公开化力度,提高公众知情权,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后,还要加大对政府财政预算的监督力度,严格财政预算、审议制度,杜绝财政收支乱象,剔除违规职数配置资金“土壤”。 要实行干部“超配”责任追究机制。其实,早在2009年初,中组部、中编办就下发了《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助理和副秘书长配备问题的通知》,全面启动全国官员“减副”。当前,要改变干部“超配”这种局面,就必须对现行干部人事制度动大手术。“减副”既不能重蹈以往“名减实转,以转代减”的覆辙,而是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同时,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要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不能说纠正了之前超编提拔干部的错误,就算完事,还要让相关责任官员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才能以儆效尤。 要建立干部“能下”机制。无论是中央部委还是地方,“消化”超配干部都是件棘手的难题,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官员“能上不能下”。无论是部门整合造成的“干部扎堆”,还是不正之风导致的“副职批发”,都发端于一旦为官就论资排辈,只要没有违纪犯错,就只上不下。此外,官员的福利待遇和行政级别密切挂钩,这种制度安排形成的巨大阻力往往让整治“超配”的行动功亏一篑。所以,只有建立良性的官场生态才能有助于深层次解决“超配”问题,同时,要通过改进目前官员的激励和退出机制,让“不合格”和“不作为”的领导干部有“台阶”可下,干部“超配”问题才能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