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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专家的通知

    2014-4-21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厅局,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充实完善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专家库,更好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指导服务,现就2014年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类型 (一)创业政策指导专家: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办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咨询指导。主要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工商、税务、金融、法律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中征集。 (二)创业教育指导专家:为有意愿创业和创业初期的大学生提供系统的创业知识培训。主要从高校创业指导课教师、就业创业指导专职工作人员,以及部分创业培训项目师资人员中征集。 (三)创业实践指导专家: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办企业和企业运营管理等各方面实践活动的指导。主要从成功创业人士、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会咨询服务机构等人员中征集。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相对固定的职业和收入。 (二)身心健康,热爱公益事业,愿意帮扶高校毕业生创业。 (三)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并具有丰富的授课、指导经验。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其中政策指导专家还应当熟悉本部门、本行业有关创业优惠政策和办事流程,创业教育专家应当具有相关课程(专业)高级职称或具有相关创业培训师资资格,创业实践指导专家应具有本岗位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担任中层以上职务。 (五)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活动。 三、入库程序 专家入库通过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或主管部门邀请等方式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同一单位同类专家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 (二)我厅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具备进入专家库资格的,正式入选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专家库,并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专家聘书”。 (三)创业指导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我厅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专家库进行调整、充实。创业指导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 四、工作任务和服务方式 (一)工作任务。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专家的工作任务是,按照我厅安排,为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初期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开业策划、开业登记、项目论证、市场分析、营销策划、技术创新、经营管理、投资分析、企业理财、信贷融资、贷款担保、企业诊断、政策法规、质量管理、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国际贸易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重点是为省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在孵的高校毕业生项目提供创业咨询指导服务,提高孵化成功率。 (二)服务方式。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专家为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无偿服务,不收取费用。服务主要形式有: 1、通过授课、咨询,使创业者进一步树立创业意识和竞争意识,掌握创业必备的工商、税务、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相关知识,了解开办企业的扶持政策,增强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决策能力。 2、对创业人员制定的创业计划书进行论证和评审,根据需要提供指导服务。 3、采取集中讲授和个别咨询、指导、策划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门诊式”服务、“会诊式”服务、“结对子”服务、“上门”服务和“网上”服务等方式为创业者提供经营管理、法规政策、信贷融资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4、参加我厅组织的其它与创业有关的活动。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高校、省直有关厅局各推荐1-2名创业指导专家人选,各设区市公务员局推荐名额不限。各高校也可推荐受邀担任本校创业指导专家或热心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工作的创业成功人士。各相关协会、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咨询服务机构也可推荐相关专家人选。 (二)《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专家推荐表》(一式三份),请于3月1日前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bys@fjrs.gov.cn。 联系人:陈伟彬;电话:0591-87301307 邮寄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层(邮编:350003) 附件: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专家推荐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