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反腐要善做“加”法

    2014-2-1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周永军 近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讲话,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促政风转变,以抓改革建机制推进廉政建设,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成效。 腐败好像人体内的毒瘤,任毒瘤扩散,生命就难以维持;任腐败蔓延,党的健康肌体就会被侵蚀,党就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在新的历史时期,坚决反对腐败,就要善做“加”法。 反腐态势要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人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持续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对腐败分子是真打、狠打、善打,既动真格,又较真劲,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不论其职务有多高,功劳有多大,只要搞腐败,搞例外,就一查到底,绝不手软,有力保证了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推进。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依然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少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因此,必须始终对腐败保持高度警觉,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让反腐之剑更加锋利。 惩处力度要加大。古语云:“严刑重典者成,弛法宽刑者败。”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必须保持惩处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强硬态度,让任何人都不敢碰触这根“高压线”,谁碰谁就粉身碎骨、身败名裂。对腐败分子“露头即打”,绝不允许形成气候,绝不让党内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要严查关键岗位,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等。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管力度,发现案件及时查处。要加大对商业贿赂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只有这样,才能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威慑力,有力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 制度建设要加快。邓小平说过,制度问题更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建设是反腐败斗争最有效、最持久的手段。遏制腐败,必须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步伐,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工作制度。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堵塞制度上的漏洞,让腐败分子无可乘之机。要认真清查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提高操作性,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查处力度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只要这样,才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相信,有了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我们一定能够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为早日实现我们的“小康梦”“中国梦”创造更加良好地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