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3年度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2013-11-6
    各设区市农业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 为了做好2013年度全省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一)凡在我省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等工作,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制茶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人发[2013]6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凡在我省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等工作,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台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人发[2013]69号、闽人发[2008]70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报送材料时间 省直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为2013年12月23—27日;各设区市报送材料时间截止为2013年12月31日。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四、答辩 申报人员均需答辩,答辩范围为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情况、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创新实践及论文代表作内容等。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 关于报送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 的要求 2.申报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 3.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申报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 资格简明表 4.申报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5.在闽台湾地区居民申报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6.评审材料分类标识 福建省农业厅 福 建 省 公 务 员 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备注:以上附件可以登陆http://www.fjagri.gov.cn/html/hypd/rsgl/zcgg/2013/10/23/114892.html查询下载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