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党支部定级工作的通知

    2012-3-28
    流动党员各支部,全体流动党员: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按照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闽委组办[2012]3号)和省直机关工委、市场机关党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党支部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工作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的要求,根据流动党员支部特点,提出定级参考评分标准(附《党支部定级参考评分表》),请各支部作为评分定级的基本依据。
        二、组织实施
        1、支部自评定级:各支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评分要点",逐项自查自评,认真填写《党支部定级参考评分表》,根据得分,自评并初步确定本支部所对应的等级(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 "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2、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有条件的支部,将由上级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
        3、上级党组织评定。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形式,结合党支部自评、测评以及总支对支部工作的了解掌握情况,通过综合分析比对,予以评定分值、确定等级。
        4、上级党组织将在合适时候将定级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几点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党员全员参与。在定级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降低标准,保证定级推进工作有序。
        2、各支部务必于2012年4月9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填写好的《党支部定级参考评分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流动党员总支。联系电话:0591-87383134、87383140;传真:87673378;邮箱:hxlddy36@163.com。
       
    附件:《党支部定级参考评分表》。

               中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流动党员总支部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