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福建省林业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通知,我省2024年度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已开始。凡人事档案寄存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需全部报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职改办初审并出具委托评审函(注:网上申报需提交至档案主管(机构)审核环节)。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至3月28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4层。联系电话:0591-96345。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局直属有关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2024年度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直接从事营林、森林保护、林草产业科技、林草工业、森林经理、园林绿化等林业类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和《福建省工程系列林业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闽林职改〔2024〕2号)文件规定条件,均可申报评审。
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为推进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本次申报要求采取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平台报送为主,纸质材料报送辅助的方式同步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一)平台申报要求
1.平台申报地址为Http://220.160.52.235:9080
2.平台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3.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平台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审核阶段要求申报人员补充申报材料的,由省林业局职称改革办公室另行通知截止时间。
4.各用人单位应组织指导参评人员按照平台的“政策文件”栏目中有关操作流程、要求申报,并于2025年3月28日17时前完成对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的审核报送。
5.线上申报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咨询平台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电话:0591-87800113,193****4135。如无法注册或登录“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请联系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公司,电话:0591-62623959。
(二)纸质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复印件无效。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3月28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逾期恕不受理。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福建省林业局职改办,邮编:350003。
(三)材料规范性要求
1.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参评人员的《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发布次日起算),并在《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申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林业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任职条件,同意推荐。”
2.论文代表作必须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论文,综述性文章不予认可;凡根据《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规定必须发表的,其发表刊物必须是正式出版发行的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刊号);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
3.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的,所提交的申报资料中应补充新的业绩与论文材料,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4.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业绩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让他人代写论文、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的,一经查实,二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和所聘职务,在二年内不准申报本级职务;并向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通报。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文章、业绩应为任现职以来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评审通知及申报评审有关表格可从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平台或福建省林业局网站“政务公开-人事管理”栏目中下载;评审有关表格表格中设置有固定格式的,不得随意更改、合并。
联 系 人:翁泽斌
联系电话:0591-88608142
电子邮箱:lytrjc@126.com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2024年度工程技术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平台申报要求
3.2024年度申报工程技术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
4.2024年度申报工程技术林业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业绩)登记表
6.技术工作审核评价表
福建省林业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