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福建省林业局通知,我省2023年度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初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已开始。凡人事档案寄存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的申报人员,申报评审林业专业初、中级职务职称材料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需全部报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职改办初审并出具委托评审函。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4楼职称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91-96345。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局直属有关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2023年度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一)直接从事营林、森林保护、林草产业科技、森林经理、森林工业、园林绿化等林业类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和《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规定条件,均可申报评审。
(二)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单位委托评审函1份。
(二)单位参评人员《2023年度申报工程技术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1份,统一用A3纸印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3份,双面打印,复印件无效。
(四)《2023年度申报工程技术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附件3)一式25份(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字迹清晰,字体要求使用宋体,不另加附页),加盖本单位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五)申报材料复印件。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申报中级职称人员
(1)资格证明材料,一式1份。
①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所有前置学历的证明并在简明表中逐一注明);
②现任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③现任专业技术等级聘任书;
④现任专业技术等级以来继续教育证书;
⑤现任专业技术等级以来年度考核表;
⑥现任专业技术等级以来获奖材料。
任现职以来论文材料。应提供不少于1篇独立撰写的所申报专业的专业技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按《简明表》排列顺序一式1份装订,其中排名第一的论文作为论文代表作。论文已发表的,应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期刊信息页、正文、封底;提交技术工作总结的,并随附相应的《技术工作总结评价表》(附件4),该表为所在单位本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对该技术工作总结提出的不少于300字的审核评价,私企参评人员可不提交。
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有关论文替代规定的,应在《简明表》中注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3)任现职以来业绩材料。应提供不少于两项参加所申报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的业绩材料。按《简明表》排列顺序装订。每项业绩均应填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业绩)登记表》(附件5),并提供该业绩有关材料复印件或相关单位的其他有效证明。
(4)破格申报人员参评条件根据《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规定执行。
2.申报初级职称人员
(1)资格证明材料,一式1份。
(1)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所有前置学历的证明并在简明表中逐一注明);
(2)现任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3)现任专业技术等级聘任书;
(4)现任专业技术等级以来继续教育证书;
(5)现任专业技术等级以来年度考核表;
(6)现任专业技术等级以来获奖材料。
2.任现职以来论文材料。应提供不少于1篇独立撰写的所申报专业的技术工作总结,并随附相应的《技术工作总结评价表》(附件4),该表为所在单位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对该技术工作总结提出的不少于300字的审核评价。
3.任现职以来业绩材料。应提供不少于一项参加所申报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的业绩材料。按《简明表》排列顺序装订。每项业绩均应填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业绩)登记表》(附件5),并提供该业绩有关材料复印件或相关单位的其他有效证明。
申报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经委评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以示负责。
上述评审材料第(二)(三)(四)项以及论文代表作应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统一由单位发送至省林业局职改办电子邮箱。
三、有关要求
(一)平台申报。为推进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本次申报要求省林业局直属单位人员采取纸质材料报送和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平台同步报送的方式进行。其他人员先采用纸质材料报送,后续视平台更新情况另行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1.平台申报网址:http://220.160.52.235:9080(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
2.申报流程:申报人员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申报》《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业绩库》进行申报,用人单位按照《福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用人单位》进行核验,业务主管部门(含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直部门)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业务主管部门和组建单位》进行审核。
3.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2月10日至3月31日。为便于网上平台操作,请申报人员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申报》《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业绩库》,提前做好申报材料备份工作。
3.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220.160.52.235:9080/doc/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zip。网上申报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于上班时间联系平台技术服务人员(系统使用问题联系电话:19356504135;注册、登入问题联系电话:0591-62623959),予以指导解决。
(二)申报的专业名称统一为:营林、森林保护、林草产业科技、森林经理、森林工业、园林绿化。评审材料应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三)根据《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规定,申报评审人员所在单位应将参评人员的《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发布次日起算),并在《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申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任职条件,同意推荐。”
(四)论文代表作,必须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论文,一般的综述性文章无效;凡根据《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规定必须发表的,其发表刊物必须是正式出版发行的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刊号);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
(五)根据《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的通知》(闽人社发〔2016〕3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六)评审材料须使用牢固不易破损的硬壳档案盒承装,盒正面粘贴报送材料清单,并逐一注明申报专业、姓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七)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的,所提交的申报资料中应补充新的业绩与论文材料,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八)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业绩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让他人代写论文、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的,一经查实,二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和所聘职务,在二年内不准申报本级职务。同时向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通报。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论文、业绩也应为2023年12月31日前产生。
(二)评审通知及申报评审有关表格可从福建省林业局网站(http://lyj.fujian.gov.cn)“政务公开”—“人事管理”栏目中下载;评审有关表格表格中设置有固定格式的,不得随意更改、合并。
(三)纸质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且在评审材料报送日期截止后,除省林业局职改办或省职改办要求以外,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四)评审结束后,不论通过与否,除《评审表》外,其他评审材料均不退还,请申报者自行存留底稿。
(五)评审材料报送地点:福州市冶山路10号,省林业局人事教育处618室。
联 系人:翁泽斌,梁策
联系电话:0591-88608142
电子邮箱:lytrjc@126.com
附件:1.2023年度申报工程技术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务
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2023年度申报工程技术林业专业中级(初级)职务
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明登记表;
4.技术工作总结评价表;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项目(业绩)登记表。
(以上附件请登陆福建省林业局网站(http://lyj.fujian.gov.cn)“政务公开”—“人事管理”栏目中下载)
福建省林业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