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报送2022年度出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接福建省出版职改领导小组通知,我省2022年度出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已开始,凡人事档案寄存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的申报人员,申报评审出版系列高级职务职称材料经所在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需全部报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职改办初审并出具委托评审函。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3年6月5日--6月9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4楼职称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591-96345。
关于报送2022年度出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闽委宣职[2023]2号
设区市委宣传部、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全省出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在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省内各出版单位;经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并在福建省出版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期刊;县以上地方志编纂单位从事管理、编辑、出版、制作设计、校对等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评审条件:2022年度全省出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按照《福建省出版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闽新出职改〔2005〕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论文、奖项、业绩等指取得现资格后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人员可登陆东南网www.fjsen.com首页下方的“职称评审”栏下载有关表格,按出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的要求报送材料。
四、由省直主管部门或设区市职改办开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公办高校、省属公立医院、省属科研院所和龙岩市等实行评聘合一的单位需提供相应职称层级的空岗证明。
五、论文要求
(一)提交2—3篇代表作(必须独撰,或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入选省级以上出版理论研讨会论文的,须提供入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研讨会论文集1本;作者若用笔名,应附有关证明。
(二)从中指定一篇正式发表且独撰的出版编辑学方面的专业论文供检测和专家鉴定(原件1份、复印件3份、word格式电子版,复印件、word格式电子版均不得体现作者姓名及单位,不得加盖公章)。
重新申报人员需重新提交一篇未鉴定过的出版编辑学方面的专业论文供专家鉴定。
(三)任现职期间的著译作、论文(含代表作)和入选省级以上出版理论研讨会的论文,可按发表时间顺序汇总填表报送(详见附件4),其中著译作、论文须另外提交封面、目录和内文齐全的复印件1份。
六、奖项认定
出版专业人员获得相应奖项是申报出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所获奖项必须是闽新出职改〔2005〕1号文所认可的奖项,须提交获奖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七、业务自传
任现职期间个人履职及贡献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及编辑理念、研究成果、获奖情况等,约3000—5000字。其中,主要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务自传》须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注是否属实的意见后加盖公章。
八、稿件被国内外重要刊物转载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稿件被转载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6)。
九、一般畅销书(不含部门包销书)实现销售1万册以上(引进版图书为1.5万册以上),或期刊每期发行量在5万册以上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一般图书实际(期刊)销售情况认定表》(详见附件7)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十、申报人员须提供2018-2022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每年不少于90学时。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按规定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十一、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52号)和《福建省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闽文明委〔2018〕9号)等有关文件关于“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规定,申报人员的送审代表作均应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委会。
十二、结合工作实际,对所有申报人员实行业务理论的面试答辩,由评委结合审核材料和面试答辩情况等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等作出综合评价。
十三、根据《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的通知》(闽人社发〔2016〕3号)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十四、上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重新申报时,应提供新获奖项或新发表的出版编辑学方面的专业论文。新获奖项、新发表论文必须是闽新出职改〔2005〕1号文所认可的奖项和报刊上发表的论文。
十五、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应将申请人《申报简明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在本单位公告栏或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剔除,并撰写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
十六、根据闽委办发〔2017〕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用人单位要严把材料审核关、资格初审关、推荐程序关,如有违反将予以追究相关责任。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送鉴定论文除外),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复印件应清晰,以便评委审阅。
十七、申报材料必须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报送。各单位务必于2023年5月29日—6月9日集中报送材料,联系电话:0591-87837516,13559958581;联系人:王慧;邮箱:kadxhuihui@163.com;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委宣传部310室,邮编:350003。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初审后需修改、补充材料者,应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
1、出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doc
2、申报出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doc
3.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4.主要著译作、论文情况一览表.doc
5.任现职期间获奖情况一览表.doc
6.稿件被转载情况一览表.doc
7.一般图书(期刊)实际销售情况认定表.doc
出版职称评审表.doc
(以上附件请登陆http://fjnews.fjsen.com/2023-03/16/content_31272096.htm下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