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企业经营管理者评价推荐中心采购宣传物料进行国内询价采购, 现邀请合格的公司前来报价。
一、招标项目
序号 | 商品名称 | 规格 | 控制价 | 备注 |
1 | 桁架 | 宽3 m *长4 m | 75元/平 | 含画面喷绘、支架(含设计及安、拆装) |
2 | 条幅 | 长8 m | 18元/米 | 激光条幅(含设计及安、拆装) |
3 | 易拉宝 | 高1.8 m *宽1.2 m | 160元/个 | 塑钢(含设计及安、拆装) |
4 | 指示牌 | 30cm*40cm | 20元/个 | KT板包边(含设计及安、拆装) |
5 | 展板 | 长1.8m×宽0.8m | 85元/个 | 带展架(含设计及安、拆装) |
6 | 地贴 | 30cm*40cm | 12元/个 | 带自粘胶(含设计及安、拆装) |
7 | 海报 | 60cm*80cm | 40元/个 | 含画面喷绘、自粘胶(含设计及安、拆装) |
8 | 警戒线 | 长30m | 18元/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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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帐篷 | 2 m *2 m | 300元/顶 | 租赁(含安、拆装) |
10 | 警戒柱 | 高1 m | 45元/个 | 含不锈钢底座,2个启用(含安、拆装) |
11 | 拱门 | 宽10 m起 | 90元/米 | 含现场布置及安、拆装 |
二、评价方式
满足要求及使用需求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控制价为投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包括、货物、发票、运输、搬运等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必须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服务区域: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长乐区、上街大学城、闽侯县。
3.投标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等相关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公司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以图文设计、广告物料制作、会展会务等为主的广告类公司,有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有稳定正规的办公场所。
四、招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1.报价函。
2.凡在福州市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公司。投标公司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公司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3.结算方式
每场次所需求物料,按投标单项单价计算。不在投标项目范围内,另行计算。
4.以上报价文件清单均需加盖公章,密封一份送至该公告公布的联系地址。
五、投递投标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下午17:30前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另定。
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州软件园F区7号楼13层会议室。
3.中标以电话方式通知。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济荣,联系电话:0591-88208224
2.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福州软件园F区7号楼13层省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