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周云前不久通过线上应聘,与招聘方达成初步意向。但需要经过体检后,企业才会对她做出具体安排。
前几天,招聘方联系周云前往体检。在集合地点,周云看到不少与她一样的大学生。她当时认为,这家企业在疫情期间还招这么多人,说明企业发展势头非常好。可在等待时候,招聘方提出,由于入职体检需要费用,每个应聘者需交纳300元,如果不交,视作体检不过关,不予录用。
周云心想,300元体检费数额不多,又是入职前必须过的一关,便与众人一起交纳了这笔费用。哪知体检后,招聘方以周云是近视为由,认为她入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周云查了有关资料,认为她求职的岗位只是文职,与近视没有必然关系。但她再打电话与对方沟通时,对方不再理睬。
破解之道:劳动者入职接受体检是正常程序,因为健康是工作的保证。
事实上,“体检”在入职面试时,就已经进行。招聘方会根据岗位要求,告知应聘方哪些疾病不能入职。而应聘方也应如实陈述自己的健康状况。若在填写健康表格时,如有不适合工作岗位的疾病或慢性病也应照实填写。至于从事或接触职业病岗位的,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是必经程序。
入职前体检,如果应聘方被查出患上某些疾病,不符合入职标准,招聘方可以拒绝该名劳动者入职。比如餐饮行业,患有传染病者被查出后,可以不办理入职手续。
入职体检,目前争议最大的,就是体检费谁承担问题。由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并未对入职体检费该谁承担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体检费应从合理性方面考量。
第一种:如果是应聘从事或接触职业病岗位的,无需争论,所有体检费由招聘方支付。
第二种:如果入职体检是招聘方要求,并由招聘方安排医院、指定体检项目,那么,招聘方就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体检费,已经收取的,应当退还给求职者。
第三种:入职后,用人单位再要求劳动者体检,那是因工作所需而引发的,该体检费也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四种:招聘方未通知求职者入职,只是在招聘过程中要求求职者提供一般的健康证明。如果求职者需要体检,双方约定,先让求职者垫付体检费用,待体检合格入职后,由招聘方报销。如果不合格,则由求职者自行承担费用,如是这样情形,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费用,应是合理。
联系周云这一案例。首先,招聘方让其参与体检,这个招聘方是用人单位还是第三方中介机构,大学生应该问明白。其次,哪些疾病属于不符合岗位需要的,求职者事先也应有所了解。像周云应聘文职,近视竟然不符合录用条件,有骗取体检费之嫌。最后,如果招聘方以不付费体检就不能入职相逼,大学生可以要求招聘方提供发票,并在发票抬头注明是某某某公司,或要求招聘方写明体检为何而来,加盖公章。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招聘方诚心诚意招聘劳动者,合法合理招聘,绝不会在体检费上纠缠。如果招聘方只想骗取体检费,相信这样做招聘方也会知难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