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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社厅:倡议社保事务“不见面”办理

    2020-2-13

    来源:海峡人才报


        日前,省人社厅陆续发出通知,落深落细落实人社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推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项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防止疫情扩散。


        省人社厅建议各参保单位、参保人,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减少户外活动,尽量选择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社保事务,减少现场办事次数。


        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起,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正常对外服务。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建议广大群众尽量选择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或者自行下载“闽政通”APP在线办理业务,可通过网站或闽政通APP搜索栏搜索办理事项查看办事指南,根据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材料,减少现场办理次数。


        确需到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现场办事的群众,请佩戴口罩,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和引导,与办理业务无关的群众请尽量少到服务大厅,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有疑问可拨打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咨询服务电话:0591-83568125,0591-87712527。


    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基本信息变动业务申报


        建议使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办理。未注册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电话联系所在地咨询电话,核实相关信息后开通使用。


        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rst.fujian.gov.cn,点击“12333公共服务平台”。


    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打印业务


        建议使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闽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打印。


    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业务


        建议使用闽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开展人脸识别资格认证。


    社会保险政策、业务咨询


        建议拨打12333、12345咨询电话。


    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


        参保单位经办人、参保人确需到社会保险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应主动佩戴口罩并配合测量体温。为了保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发热或未佩戴口罩的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进入服务窗口或办事大厅。


    其他业务办理方式


        未使用网上办理业务的参保单位、参保人,建议通过邮寄申报材料的方式办理,并留下联系方式和地址。业务受理时间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材料的时间,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电话及时联系,并将受理经办情况通过电话、邮寄方式反馈。(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