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爆料,一家媒体公司规定,员工的朋友圈不能屏蔽同事,违者罚款100元;邮箱未按公司规定签名要罚钱,迟到或者请假都要扣钱。
公司行政称,这都是按照公司员工手册操作的,是公司规定,员工必须遵守。
随后,这位网友表示,公司从来没有发放过员工手册,对于这些规定也都是公司老板临时起意做出的决定。
公司规章制度都必须遵守吗?
员工手册首先要尊重国家有关法律和公民本身权益。
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前提是合法有效,这个合法有效包括两个方面,程序上和实体上。
程序上,《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如果没有这个讨论程序,公司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又涉及有关员工切身利益的内容,那程序上就是不合法的。
实体上, 即使是公司走了上述程序,公司的规章制度内容也要合法才可以,如果规章制度违反相关法律,或者严重不合常理,最终也不被法律所支持。
比如限制员工个人朋友圈的权限显然不属于工作管理范围;如果是公司邮箱签名可以按公司规矩,而员工个人邮箱公司没有管理权限。这样不尊重员工的公司,一般也不会有凝聚力。
那些年职场遭遇的奇葩规定
常听说很多企业有一些“个性化规定”,比如工作时间上厕所不得超过15分钟,内部员工禁止互相恋爱、结婚,女员工入职三年内不许生娃……
有些规定不仅奇葩,还有可能涉及侵权。你遇到过这样的奇葩规定吗?
转发公众号文章
奇葩指数:★★
某公司为加大产品宣传力度,要求员工每天必须将公司微信公众号文章转发朋友圈两次,并将截图上传到公司办公群留底,否则将进行每天每篇10元的处罚和点名批评。
24小时开定位
奇葩指数:★★★
某公司由于之前某些员工存在偷懒现象,因此决定给销售人员和培训人员等两类员工安装专门定制的App进行监督,或是上传自拍合影等。
春节前后请假扣三倍工资
奇葩指数:★★★
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发出通知称,工人春节前后请假将扣三倍工资。这被称为“史上最雷人放假通知”。
谈恋爱要汇报
奇葩指数:★★★
某公司在劳动合同里明确禁止公司员工内部恋爱,且该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在公司上班期间不得与本单位其他员工建立恋爱关系,否则构成违约,公司有权将其开除,且员工不得索要相应的经济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
登记例假时间
奇葩指数:★★★★
一家跨境贸易公司,竟然要登记女员工的“大姨妈”时间?而公司表示,这是为了在例假时间给予职工特殊照顾。
未满30岁女员工不能生育
奇葩指数:★★★★
某公司出台一项奇葩规定:在与女员工签订合同时,明确要求女员工30岁前不能生育,如果违反规定,不仅要开除,还要缴纳违约金。
普法链接:内容合法+程序合法
规章制度必须合法,这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许多企业的规章看似非常详尽完整,但是在内容或程序方面存在着与法律规定相悖之处。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对于职工来说,和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不代表其人身关系和人身权都附属于企业。
除了一些特殊企业的特殊规定,一般企业是没有权利提出无理要求的,如果员工觉得企业的做法性质严重,可以向工会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