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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多举措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9-10-8

    来源:海峡人才报


        近年来,我省围绕源头治理、矛盾纠纷调解、资源统筹共享及劳动关系风险防控等四个方面,着力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机制举措,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7月,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会上,我省共有13家企业和2个工业园区受到表彰。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有关负责人说:“今年12月底,我省还将评选100个企业、10个园区、20个街道的省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对被认定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我省还专门出台14条激励政策。”


    源头治理
    联合惩戒


        “每个月工资都是足额、准时发放到我的个人银行卡上。”来自江西的农民工黄鸿伟告诉记者,他来福建已有6个年头,先后在多个工地打工,对开展“无欠薪项目部”这种透明的工资发放制度很是放心,“考勤计量、工资明细、维权投诉这些情况都有专门的公示表,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向项目部有关领导反映。”


        这是我省开展“无欠薪项目部”的一个缩影。


        工作了多少个小时,能领多少薪资,一个APP即可全知道。在省内许多建筑工地,建筑工人无需再和工程方“扯皮”,工资发放有四方同时监督


        “通过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并设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项目部按时足额通过银行向农民工本人支付工资、建立维权公示制度等举措,有效避免了结账时工程款与工资款混淆不清和发生问题时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


        2016年,省委组织部、统战部、人社厅、人民银行等13个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国率先建立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对失信的用人单位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提名推荐、企业上市、招投标、资质审核、政府资金支持、融资贷款、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惩戒,切实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守信的用人单位,予以相应激励。


    多元调解
    试点信托协调


        2018年9月,厦门湖里区仲裁院接到一通电话,来电人员称是湖里区某服装公司员工,迫切需要政府帮助。


        原来,该公司在当日上午突然宣布,由于经营结构调整、生产方式变化、经营场所租金提升等原因,公司将在一周后搬迁,超过20%的岗位因转型升级不再保留,所有人员岗位将重新调整。210名员工顿时人心惶惶,觉得公司以搬迁、调岗为由逼迫大家辞职。双方僵持不下。


        湖里区仲裁院工作人员在接到电话15分钟后,携带巡回仲裁庭办案设备到达现场。此时,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调解员已在10分钟前到达。


        为充分发挥巡回庭和调解组织协同办案优势,仲裁工作人员和调解员分为三组展开工作。一组人员深入了解员工诉求,引导情绪最激动的人员依法理性维权;一组人员与企业展开对话,向企业释明法律,说明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另一组人员根据现有情况估算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组织人员准备相应资料。


        经过10个小时的沟通协商,巡回仲裁庭组织劳动者和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支付177名劳动者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在内的调解款项共计315万元。这一重大突发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为强化预防调解,妥善化解各类争议,我省加强人社部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衔接机制,通过设立欠薪案件在线移送监督平台,引入检察院司法监督,细化裁审衔接等手段,理清了欠薪入罪办案审判机制,有力打击了恶意欠薪的嚣张气焰,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管住一阵”的效果。


        同时,借助市场力量,探索企业劳动关系信托协调机制。在福州、泉州、莆田等地开展试点,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愿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信誉度好的第三方中介组织对企业劳动关系进行信托协调。中介组织以匿名保密的方式定期收集员工意见、诉求,对企业改进民主管理、完善收入分配、稳定骨干员工队伍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员工进行引导沟通,促进劳资双方利益共同体形成。通过市场力量介入,逐步代替政府行政干预协

    调模式,培育劳动关系协调新业态,产生一批劳动关系协调新岗位。


    整合资源
    调剂用工


        “我们公司的生产旺季大多在上半年。以前,旺季时用工量大、急需工人,却很难招够人;淡季时工作量锐减,工资下降,员工又不满意。”蜡笔小新休闲食品集团人资部有关人员对记者说,“这几年就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跟一些公司合作签订员工淡旺季互借协议,通过这种用工调剂方式,节省了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


        近年来,我省实施用工调剂政策,鼓励行业协会、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介等社会搭建平台,开展企业用工峰谷及余缺调剂,通过人力资源的“削峰填谷”,短期互借,避免裁员,稳定劳动关系。实施援企稳岗,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19年上半年,全省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支出1.26亿元,惠及企业9000多家。


        为构建统筹共享机制,我省在全国率先整合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和劳动保障监察3项业务,实现劳动用工状况动态监管,科学分析劳动关系形势,助力企业劳动关系平稳运行;联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享企业社保缴费大数据,开展企业社保欠缴劳动关系预测预警;联合内部法制部门,引入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劳动关系热点、难点问题,为劳动关系政策举措提供支持。同时探索“一站式服务”,建立综合维权机制,如晋江市整合信访接待、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工伤认定、劳动争议调解和企业服务等办事窗口,设立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为广大群众提供劳动保障维权全方位服务。


    研判形势
    防控风险


        建立劳动关系监测制度。省人社厅联合省总工会,在全省范围选择1000家用人单位和10000名职工,对全省企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交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测调查,实时掌握劳动关系动态变化情况。福州市充分运用企业社保缴费大数据,建立“福州市企业劳动关系监测预警平台”,通过筛查社会保险缴纳异常的企业,分别对欠缴1个月、2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黄灯、红灯警告。


        建立分级预警制度。密切关注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情况、企业拖欠工资和欠缴养老保险费等情况,动态掌握和筛查企业异常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建立初级、中级和紧急3级预警制度,规定初级预警信息于每季后10天内上报,中级预警信息3天内上报,紧急预警信息最迟不得超过3个小时上报,确保劳资矛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建立挂钩帮扶制度。全省各级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等部门每年选择辖区内生产经营出现一定困难、劳动关系相关相对复杂的企业,建立挂钩帮扶企业制度,帮扶企业每年不少于5次。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召开企业座谈会、面对面指导等方式,送法上门、指导用工、化解矛盾,推动企业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制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2019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健

    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更加客观评价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程度,促进企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


    和谐创建
    持续发展


        “公司每年都对最低工资标准、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工龄工资、住房补贴、奖金及年度工资增长方案等进行集体协商,在工资分配上尽量向一线员工倾斜。”福州长乐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的陈丽丽对记者说,公司建立平等协商机制、签订集体合同,不断提高员工福利待遇,自今年年初以来,先后3次提薪,平均提薪幅度达12%以上,目前一线员工的平均工资达到3500元以上。


        企业注重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经营理念,与我省积极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氛围有着密切关系。


        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发达、中小微企业众多,劳动关系工作基础薄弱的现状,我省通过派出驻街(镇)劳动监察、驻街(镇)仲裁庭,设立社区劳资纠纷综合调解室等形式,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在全省全面推行“1118”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程,即确定1个街(镇)、1个社区、1条商业街(楼宇)及8家小微企业作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示范片。示范片内集体合同覆盖率、职工入会率、工会组建率、社保缴交率和劳动合同签订率等“五率”大大提高,劳资纠纷发生数明显下降,经济经营效益明显改善,形成社会、企业、职工“三赢”的良好局面。


        在厦门、泉州先行先试,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厦门市思明区围绕“1+6”主导产业发展格局,夯实“两个抓手”(即固化政府抓手、培育企业抓手),探索“三个模式”(即商务楼宇内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模式、商业圈个体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模式、街道属地优势化解劳资纠纷的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模式),实施“六大重点工程”(即打造企业自主调节示范工程、实施“一街一品”特色化工程、打造商圈样板工程、实施督查考核标准化工程等),努力提升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