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峡人才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19日发表《平等 发展 共享:新中国70年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白皮书介绍,70年来我国妇女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妇女就业人数大幅增加。
妇女成法治中国建设重要力量
女检察官女法官占比超三成
妇女参加政府机构决策管理的人数不断增加,目前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新录用公务员中的女性比例超过一半,地方新录用公务员女性占比四成以上,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特别是司法机关女性比例显著提升,2017年,女检察官占检察官总数的32.6%,比改革开放初期的1982年提高23.6个百分点;女法官占法官总数的32.7%,比1982年提高21.7个百分点。
妇女半边天作用更加凸显
女性就业人员占比超四成
我国制定实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充分保障妇女的经济权益特别是平等就业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更加重视促进男女平等就业,推动妇女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更加高涨,半边天作用更加凸显。
加强劳动保护激励女职工岗位建功。从1988年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到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女职工劳动保护程度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2017年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的企业占比71.2%,比2002年提高35.2个百分点。截至2017年9月,全国共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136.6万份,覆盖女职工近8000万人;建立女职工休息哺乳室的基层企事业工会近30万个,覆盖女职工1849.4万人。编发《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推动用人单位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各行各业女职工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超过四成。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妇女就业选择更加多元,创业之路更加宽广,就业和创业人数大幅增加。2017年,全国女性就业人数3.4亿,比1978年翻了一番。中国政府实施鼓励妇女就业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2009—2018年全国累计发放3837.7亿元,中央及地方落实财政贴息资金408.6亿元,获贷妇女656.9万人次,妇女就业创业得到大力支持。2017年全国妇联举办中国妇女创业创新大赛,吸引56万妇女参与,激发妇女的创业精神和创新活力。妇女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力量。
妇女就业领域极大拓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妇女生产力不断释放,就业领域更加广泛。2010年,妇女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比例为46.8%,比改革开放初期的1982年提高24.8个百分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实行就业优先战略,积极推动男女平等就业。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明确了不得实施的六种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约谈、市场监管、司法救济三条救济渠道,为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就业权提供有力支持。2017年,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女性专业技术人员1529.7万,占比48.6%,比1982年提高9.5个百分点。妇联组织培养巾帼电商带头人10万多名,辐射带动1500多万妇女增收致富,初步形成“互联网+女性创业”的服务体系,使妇女不出户、不出村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女性达到55%。
各行各业优秀女性大量涌现。各级妇联组织表彰了一大批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手标兵和三八红旗集体。各级工会组织大力表彰五一巾帼标兵岗和五一巾帼标兵。改革开放40多年来,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在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条战线展现巾帼风采、贡献巾帼力量。比如,屠呦呦为中药和中西药结合研究作出了卓越贡献,是中国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女科学家,是中国妇女的杰出代表。
妇女政治地位显著提高
党政机关女干部占比26.5%
中国重视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新中国成立之初,就从法律上规定了男女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完善,为妇女参政提供了新机遇、拓展了新渠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全面提升,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一贯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20世纪90年代以来,历次党代会报告都明确要求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政策文件、明确目标要求等措施,持续加大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和女党员比例。2017年,全国党政机关女干部人数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2.2万增加至190.6万,占干部总数的26.5%。2017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新录用公务员中女性比例达到52.4%;地方新录用公务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4%。
2018年全国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2.2%,比2015年提高1.6个百分点。2018年,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27.2%,比1956年提高16.7个百分点。党代会代表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升,党的十九大代表中的女性占比24.2%,比1956年党的八大提高14.9个百分点。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升。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要求,逐步提高女性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达到24.9%,比1954年第一届提高12.9个百分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女委员比例达到20.4%,比1949年第一届提高14.3个百分点。
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更加广泛。20世纪80年代以来,村民自治制度的建立发展为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条件。2017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3.1%,比2000年提高7.4个百分点。妇女在居委会中的人数比例始终保持较高水平,2017年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49.7%,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39.9%。妇女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比例稳步提升,2017年,工会女会员占比38.3%,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中女性比例分别为39.7%和41.6%。党的十八大以来,妇联改革使一大批有热心、有专长、有影响力的妇女骨干进入各级妇联特别是基层妇联工作队伍,乡、村两级妇联执委达到770多万,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妇女受教育水平显著提升
本专科在校女生占比超五成
中国通过制定实施法律法规赋予妇女同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在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持续实施教育惠民政策、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积极推进教育公平的历史进程中,妇女受教育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大幅提升。
妇女接受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水平实现历史新高。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8.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女生占在校生总数的47.7%,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比例已达50.9%。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女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已达52.5%,比1978年提高28.4个百分点,比1949年提高32.7个百分点;女研究生占研究生总数的比例已达48.4%,比1985年提高29.8个百分点。
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人数大幅增加。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女生占在校生总数的42.9%。改革开放40多年来,继续教育得到长足发展,成为妇女获得知识、增长技能、提高素质的重要渠道,妇女参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人数和比例逐年上升。2017年,全国成人本专科在校女生占在校生总数的58.8%,比1988年提高27.3个百分点;网络本专科在校女生占在校生总数的47.3%。此外,妇女还广泛参与各级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
妇女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妇女平均预期寿命79.4岁
妇女生育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从1949年到1992年,相继出台劳动保险条例、公费医疗以及女工产假等政策规定,生育女性享有产假及生育津贴、生育补助和医疗服务费用报销等待遇。1994年出台《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生育保险的筹资、待遇等作出规定,标志着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行。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设生育保险专章,将部门规章上升为国家法律,为保障妇女生育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生育保障制度不断完善。2019年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要求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有利于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使更多生育妇女受益。2018年,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两亿,其中女性8927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未就业女性的生育权益得到保障。女职工法定产假由90天延长到98天。各地陆续调整相关法规,设置生育奖励假和配偶护理假,一些地方对相关津贴待遇作出明确规定。
妇女医疗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逐步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妇女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党的十八大以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2016年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增强制度的公平性,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使更多妇女享有更公平的医疗保障。2018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人数约为5.4亿。
妇女养老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改革开放后,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妇女参保人数和待遇水平实现“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低到高”的可喜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养老保障制度更加完善,2014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使城乡未就业妇女公平享有基本养老保障。2017年,全国近3.8亿妇女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18年底,全国普遍建立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老年妇女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妇女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数不断增加。中国高度重视劳动者的就业和保险权益,保障职工的就业、安全与健康。先后实行失业救济制度、国有企业待业保险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以及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在就业领域处于相对弱势的妇女得到基本保障。2017年,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女性7950万,比2005年增加3924万;参加工伤保险的女性8594万,比2005年增加5581万。
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2015年,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79.4岁,比1981年提高了10.1岁,比新中国成立时提高了42.7岁。孕产妇死亡率持续降低,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2018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18.3/10万,比1990年的88.8/10万大幅下降79.4%。
妇女在外交事务中展风采
女外交官占比超三成
妇女和妇女组织积极参与国际事务。1982年至今,中国代表九次当选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委员。中国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要出资国之一,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第一大出兵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妇女近千人。中国赴南苏丹维和步兵营有一支女战士组成的战斗班,首位外派执行维和任务的女指挥官毛屏被黎巴嫩政府授予“杰出女性奖”。国家外交领域活跃着一批女外交官,截至2018年10月,中国有女外交官2065人,占外交官总数的33.1%,其中女大使14人、女总领事21人、处级以上女参赞326人。妇女在外交事务中充分展示巾帼风采,贡献智慧和力量。(记者 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