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峡人才报
新中国成立7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坚定抢占人才至高点,全省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成为创新创业的“主引擎”。
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人才人事管理由单纯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向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转变。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机制改革持续深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工资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有力助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人才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已跃居全国第六位。
人才整体实力显著增强
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由1983年职称改革前的9.74万人增加到2018年底的269万人。现有“两院”院士18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7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5人、省级人选94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636人,省“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59人、青年拔尖人才85人。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634.67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11.2万人,有5人获中华技能大奖,5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0人获全国技术能手,89人获省技能大师。
人才智力引进成效显著
1952年,全省登记的技术人员(不含学校系统)仅3777人;1977年,全省仅有专业技术干部4.4万人。人才缺乏成为建国以后至改革开放之初制约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贯彻落实省委“以智取胜”“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等战略方针,我省人社系统把大力吸引集聚省外包括国(境)外人才作为重要任务,1982年即开始有组织地开展引进人才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人才工作思想,我省拓宽全球化视野集聚人才,坚持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并举、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并重、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并行,率先为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常态化组团赴北京、武汉、成都和欧美日等海内外人才聚集地招聘人才,在全球布局设立海外引才联络站,创建全国首个国家级综合性引智试验区——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引进来闽创业创新留学人员3.8万人,以全职或柔性方式引进国(境)外高层次人才智力4万多人次,其中外国院士73名。
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优化服务体系,出台福建省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人才服务工作八条措施等政策文件,健全人才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福州、厦门等地实施人才“一卡通”制度,为来闽各类人才提供全链条、全天候、高质量、高效率服务。
强化团结引领,完善高层次人才联系服务制度,成立省专家联谊会、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协会等,组织开展高端外国专家专题座谈会、各类专家咨询论证和休假联谊等活动,畅通专家建言献策渠道。
深化简政放权,率先把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用人单位,实行自主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各类劳动服务公司和人才市场从无到有、不断壮大,至2017年底,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已有450家,从业人员8497人,年营业收入达150亿元。
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
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分行业实施、分步骤推进,事业单位聘用、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三项制度全面实施,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1978年开展职称评定工作以来,持续完善评价标准、改进评价方式、健全评价体系、创新评价机制、优化评价管理,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高、中、初级比例由1983年职称改革前的0.89︰19.76︰79.35优化为目前的9.3︰38.7︰52。
闽台人才交流走在前列
发挥闽台“五缘”优势,在闽台人才交流合作中坚持先行先试,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着力服务福建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在全国率先实施大陆台生和台湾人才到事业单位就业政策,选聘一批台湾专才到高校、科研院所、园区和自贸区任职,目前有90名台籍人才在我省事业单位入编工作。
率先开展在闽台湾人才工程、经济、农业、卫生4项职称评审试点和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汽车维修工等5个职业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试点,由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全部面向台胞开放,已有152名台湾人才取得相应职称,4363名台湾同胞取得国家职业技能资格,其中226名台湾同胞通过直接采认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率先放宽台资人力资源服务准入,支持设立内地首家台资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现已引入12家台资独资或台港澳合资机构。
率先出台台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支持在闽参加职业培训台胞与我省居民同等待遇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连续13届举办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大会,先后举办3届海峡博士人才交流合作对接会。实施“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资助29名优秀台湾博士到我省开展博士后研究。设立34个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吸引9600多名台湾青年人才来闽创业发展。(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