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事新闻  >  国内最新动态
手机扫码查看

    探索开展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

    2019-8-6

    来源:海峡人才报



    探索开展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
    ——专访省人社厅副厅长吴小颖



        近日,省人社厅副厅长吴小颖接受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访,就“探索开展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问:目前我省执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基本情况如何?


        答:2017年,人社部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后,我省严格按目录组织实施。据统计,1996—2018年,我省共有618.76万人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工97.24万人次,技师8.76万人次,高级技师1.72万人次。


        问:我省是否全面放开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答:自2005年以来,我省人社部门着力推动闽台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工作交流合作,率先在全国开展台湾地区居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我省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所有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全部对台湾同胞放开。截至目前,累计共有4548名台湾考生参加美容、美发、心理咨询师等26个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有4137人取得各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闽就业、创业的台湾同胞可直接向所在地各级具备资质的职业技能鉴定站申请鉴定。


        问:我省在开展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2018年以来,省人社厅在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汽车维修工等5个职业范围内,开展了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试点工作,对台湾同胞持有台湾地区核发的技术士证书,采取“参加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免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的办法,直接采认其职业技能资格,核发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截止目前,共有237名台湾考生来闽参加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试点考试,226名取得相应国家职业技能资格。此项工作受到台湾同胞的欢迎。


        问:台湾居民参加上述职业技能采认的流程是什么?


        答:对持有上述5个职业甲、乙、丙级技术士证书,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台湾居民,可向省、市、县(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报鉴定。具体申报事宜可在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对台鉴定业务查询网页(www.fjosta.org.cn)查询。


        问:我省在进一步推进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答:前一阶段,省人社厅组织技术专家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实施的45个职业,与台湾地区核发的151个技术士证内相应职业和等级进行比对论证。在专家比对论证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范围,除焊工(准入类)以外,拟对两岸标准相近度较高的职业,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免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由我省人社部门核发相应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通行使用。我们将尽快公布扩大直接采认的职业技能资格范围,并组织实施。


        问:台湾同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答:鼓励支持在闽台湾同胞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闽台湾同胞至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可按照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同等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问:我省在采认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直接采认职称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答:目前,省人社厅已会同省台港澳办、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正式下发《关于开展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直接采认相应职称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在我省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台湾居民,已取得《台湾地区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技术士)考试及格证书比照认定职称目录》所列的53项考试及格证书的,可直接认定助理级职称,符合学历或资历条件的可比照认定中级职称或申报高级职称。


        问:省人社厅下一步将如何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答:下一步,省人社厅将持续加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一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进职业资格改革,严格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建立并完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认定、专项技能考核等制度,落实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继续遴选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三是以世赛、国赛为引领,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力度,加强竞赛集训基地建设,启动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备战工作;四是推动完善杰出高技能人才表彰制度,组织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休假、研修活动。(记者 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