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人事委托代理人员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如何认定连续工龄?

    2019-5-5

    对象:被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事委托代理人员,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报省工改办签认后,可认定连续工龄。

    申报材料:

    1、就业报到证(需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或核签的就业报到证);

    2、干部调动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等保留其全民所有制人员身份手续的文件;(报到证派遣到海峡人才市场的,不用提供此材料)

    3、经人才中介机构复核签章的各阶段用人单位实际在岗工作考核材料;

    4、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事委托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认定表》1式2份;

    7、档案工资记载表等其他相关材料(海峡人才市场提供,档案已调出海峡人才市场的,请到档案所在单位借出工资记载表)。

    8、省工改办需要验证的其他补充证明材料(需要时另外通知代理人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