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参加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2019-4-4


     

    各人事代理单位、人事代理人员: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38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自2016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特别是工程系列的职称申报,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要求从2016年起任职期内每个年度累计不少于90学时;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要求,任工程师期间从2016年起任职期内每个年度累计不少于90学时,2015年前的每一个年度累计不少于72学时。

    为不影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请人事档案寄存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到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职称服务”窗口办理继续教育报名,并参加网上学习培训,完成规定学时后到“继续教育服务”窗口办理继续教育证明。

    窗口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四楼;

    咨询电话:0591-96345;

    受理时间:10月1日起至第二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6月1日起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